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与法>案件点评
站内搜索:
丈夫侵害妻子名誉权法院判赔5000元
2003-04-28 00:00:00 作者:杨凯 

 

 2000年春,黄女士因怀疑丈夫孙某搞婚外恋与其发生争吵,继而引发家庭纠纷。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孙某一气之下强行将妻子送到精神病院住院3天。出院后,黄女士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丈夫告上法庭。诉讼中,黄女士要求丈夫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失补偿费5万元。

2001年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女士的丈夫孙某侵害妻子名誉权成立,除赔礼道歉外,还应赔偿妻子精神损失费5000元。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实行的是共同财产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人格权独立。在人们的观念中,只要是夫妻,他们的财产就是共同的。丈夫的,就是妻子的,妻子的,也是丈夫的,丈夫和妻子共同组成一个家庭。按此观念,妻子起诉丈夫,要求赔偿,还不是拿共同的财产来赔偿?这种赔偿又有何意义呢?夫妻的人格权独立,夫和妻共同组成一个整体——家庭,丈夫侵害了妻子的名誉权,不也等于侵害了共同的名誉权吗?赔礼道歉又有什么意义?此案中,黄女士的起诉,向夫妻人格权独立和夫妻共同财产制,提出了挑战。

婚内索赔——判决依据是什么

 妻子告丈夫侵权赔偿,法院判决其胜诉,有何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九条中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婚姻对于夫妻来说应该是契约,而不是枷锁。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丈夫在妻子没有患精神病的情况下,强行将其送到精神病院住院3天,严重侵害了妻子的名誉权,对妻子身心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依法应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夫妻双方的婚姻契约,并不能影响各自公民权的行使。

婚内索赔——判决如何执行

 我国虽然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但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有例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是说法律并不排除夫妻个人财产的存在,既然有个人财产存在,执行就不是一件难事。但难就难在,若没有个人财产的存在,怎么执行?是先析产再执行,还是直接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执行给妻子作为个人财产,剩下的再作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没有给出明白的答案。

婚内索赔——专家如是说

 曾参与我国新婚姻法修改的民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曹诗权教授认为,《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之间侵害名誉权可以要求赔偿,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例外制度,即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完全排除夫妻双方个人财产的存在,这是此判例存在的大前提。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过财产公证,存在个人财产,妻子在诉讼中又提出了赔偿财产的诉讼请求。这符合《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的例外原则。但如果夫妻双方不存在个人财产,则法院不能支持妻子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编辑: liuyun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