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与法>案件点评
站内搜索:
《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
2003-11-13 00:00:00 作者:王伟亮 

  2002年8月16日至18日,“2002·第二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在江苏省苏州市苏州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民日报社作为指导单位,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人民网、新华网、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日报网站、国际在线网、央视国际网络、中国广播网、千龙网、东方网、中青网、北方网、南方网、中国江苏网、CNNIC、苏州市人民政府等共同主办,人民网承办。与会的112家网站代表共同签署了《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公约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网站间转载行为,保护作者及首次发表作品媒体的署名权,网络媒体论坛的主办单位及参加第二届网络媒体论坛的相关单位,遵照我国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指权利信息是指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首次发表作品媒体的信息。
  第三条 倡议与会者加入本公约,从繁荣网络作品,发展网络行业的角度出发,积极保护作品的权利信息,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二章 转载行为

  第四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
  第五条 不转载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淫秽等有害信息。
  第六条 各网站之间,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互联网行业生产及服务等领域的协作。
  第七条 转载他人作品要尊重其知识产权,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 转载他人作品,应与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或得到权利人的书面授权。
  第九条 有新闻发布权的网站,有权授权他人转载以下作品:
  1.网站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2.著作权人同意该网站授权他人转载的作品。
  第十条 各网站均无权许可他人转载本公约第九条规定之外的作品。
  第十一条 网络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忠实原文,不得擅自添加作品内容。
  第十二条 网络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保护作品权利信息,不得修改、删除作品的权利信息。
  第十三条 网络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准确标明作者、作品首次发表的媒体名称及首次发表作品时的电头。
  第十四条 网络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在作品中,擅自增加“本网(报)讯”、“本网(报)记者XXX”“本网综合报道”“本网特稿”等,使读者对作品出处产生误解的标注。
  第十五条 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公约成员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违反公约约定的行为。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应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规定。
  第十七条 网络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尊重作品权利信息的,经著作权人提出有证据的警告后,应及时更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公约经公约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生效。签字同意遵守本公约的单位即为本公约的成员。
  第十九条 公约生效后30日内,由本公约成员向社会公布公约内容。

编辑: liuyun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