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平方公里海陆面积的蓝梦

2009-07-24 12:5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7月15日—18日,由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亲率团队举行的2009(香港)山东省山东区域发展战略说明会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山东最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正式向海外发布,排在其后的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
    7月15日—18日,由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亲率团队举行的2009(香港)山东省山东区域发展战略说明会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山东最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正式向海外发布,排在其后的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

  “胡锦涛总书记给山东点题蓝色经济区,意味着山东先进生产力最为活跃的海洋经济板块即将纳入国家战略。”7月19日,山东省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蓝色经济区将是山东在新一轮区域经济竞争新格局中实施战略突破的核心指向。

  蓝色引擎

  “按照我们的理解,总书记站在世界和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大格局中谈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在空间范围上应该是指整个山东省。”山东省发改委一位官员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但考虑到先期启动及纳入国家战略操作层面的可行性,日前下发至沿海县(市、区)的《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将空间布局暂时界定为“以沿海七市为前沿,以全省资源要素为依托”。

  七城市,由渤海至黄海海滨顺次为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日照。本报记者据公开统计数据测算,上述7城市创造的GDP占全省的一半以上,占全国的5%。

  据统计资料,2008年,山东实现海洋生产总值5346亿元,同比增幅达20.6%,近一倍于全省经济总量增速,占全省GDP比重为17.2%,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8%,居全国第二位。

  显然,山东高层希望,基础设施最为完善、产业层次及成熟度最高的半岛沿海打造蓝色经济区,迅速形成保增长的投资新热点。比较之下,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尚处开发起步阶段,短期内难以形成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聚合力。

  据本报了解,作为蓝色经济区的“组织推动力”,规格为正厅级的常设机构“蓝色办”将不日挂牌成立,编制在17人左右,“蓝色办”主任由省发改委主任兼任,而相关城市的对口常设机构也在陆续筹建中。

  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智囊之一,郑贵斌告诉本报,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将扩大海洋经济运作空间,形成全省经济大联动,在更高战略平台上实现沿海经济板块的再造。

  正在论证中的《山东省实施集中集约用海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草案》显示,山东要打造七个产业聚集区。主要包括龙口湾海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滨州海洋化工业集聚区、青岛董家口海洋高新科技产业集聚区、烟台莱州海洋新能源产业集聚区、东营石油产业集聚区等。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诗成告诉本报,九大核心区的开发,将集中集约利用海陆总面积约1600平方公里,其中近海陆地600平方公里,填海造地420平方公里,高涂用海180平方公里。到2020年,仅两城七区集中集约用海的概算投资额便达到1.4万亿元人民币。

  为什么是山东?

  北京大学中国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杨开忠告诉本报,胡锦涛总书记没有在辽宁和京津冀等其他沿海地区提出建设蓝色经济区,有着很重要的战略考虑。辽宁的腹地东三省经济总量约相当于山东的一半;由于渤海为内海,脆弱的生态不允许在京津冀沿海进行过度经济活动。

  而山东不仅有外海,且经济总量占全国的1/10,本身是一个有着9417万人口的大市场,背靠中西部广阔腹地,有责任、有实力以更为生态的发展方式,在以海带陆、全国陆海统筹联动发展中提供示范。

  王诗成认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应打造成黄河流域出海大通道经济引擎、环渤海经济圈南部隆起带、贯通东北老工业基地与长三角经济区的枢纽。

  “山东集中集约用海区域应当打破省际界限,由黄河流域内陆省份共同开发使用,这将填补国家空间发展战略的空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与增长轴。”他说。

  不过,山东虽处于东部沿海经济带与新亚欧大陆桥交汇处,但目前是否为核心节点,还需商榷。

  杨开忠分析,在沿海经济纵线中,山东仍是国家战略盲区;日照港还只是亚欧大陆桥经新兖石线的支线出口,与之毗邻的江苏连云港是亚欧大陆桥的贯通出口,而且,江苏省沿海经济带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建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功能定位为构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功能区,尝试走出一条对国家海洋经济战略和全国范围内陆海统筹发展可资借鉴的新路子。”杨开忠认为。

陶云江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