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集中限时燃放鞭炮

2011-02-20 10:58:00    作者:赵丽 赵伟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近日报道的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麻烦,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来自济南市传染病医院的政协委员张惠芸也通过利弊分析建议,禁止在城区、社区和其他易受危害地段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近日报道的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麻烦,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事故和损害,政协委员纷纷重提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同时为满足市民观看焰火的愿望,在重大节日的夜晚,政府应选择适当地点集中燃放礼花焰火。

  应禁止燃放礼花弹

  济南市政协委员、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余恬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济南市居民燃放烟花爆竹有日益升级之势,连礼花弹这样的高危花炮也开始在民间大量燃放,而且不择地点,造成了许多人身和财产的伤害与损失。

  “如果发生人身伤害,可以当即找到肇事者,但许多财产损失(如车辆被礼花弹残块砸伤,阳台物品被烟花点燃等等)并不能当即发现,事后就没人承认是肇事者了,受害方连报警也做不到。”余恬称。此外,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也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加剧了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给居民的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

  为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相关部门应禁止向民间销售礼花弹等高危花炮,以杜绝民间的私人燃放高危花炮行为。为了满足广大市民节日期间观看焰火的愿望,“可以由市政府出资,在重大节日的夜晚,选择适当地点燃放礼花焰火。”

  允许燃放的规格应再降低

  “相关规定也应该重新修改。”余恬建议政府考虑修改或撤销2008年“关于提高烟花爆竹尺寸和装药量规格的规定”,将允许的燃放规格降至B级以下。

  他在提案中指出,“2008年规定”允许在济南燃放比以前尺寸更大、装药量更多,从而爆炸烈度更强的烟花爆竹。事实证明,威力大的烟花爆竹更容易出事故,政府应打破规定,降低烟花爆竹的威力,增加安全系数。

  来自济南市传染病医院的政协委员张惠芸也通过利弊分析建议,禁止在城区、社区和其他易受危害地段燃放烟花爆竹。此外,为尊重喜好燃放烟花爆竹人群,可以在郊区开辟燃放烟花爆竹点。

  划定燃放点集中燃放

  “除了政府部门的努力外,市民也应提高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性的认识。”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张保国建议,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倡导厉行节约、绿色环保、以人为本的观念。

  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燃放危害性的认识。“每年春节来临前一到两个月,就开始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公共媒介广泛宣传燃放的危害,鼓励倡导市民尽量少购买、少燃放甚至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要像宣传戒烟一样,把这种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还要严格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张保国称,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不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格、配方等标准的危险品种进入市场。

  春节期间,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居民集中的社区、小区内,划定一处或几处地域相对开阔、具备消防条件的地点,作为集中燃放点。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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