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程:法律体系形成后还要培养公民法律信仰

2011-03-10 22:31:00    作者:冯炜程   来源:大众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吴邦国在报告中庄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杨伟程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

    大众网北京3月10日讯特派记者 冯炜程)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吴邦国在报告中庄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杨伟程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国的立法用几十年走完了国外几百年的道路,“中国创造了立法的奇迹”。

    杨伟程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的法律基本上是白手起家。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法律体系也在逐渐形成。这个体系就是国家有法律,政府各个部门有行政法规,地方有地方法规。目前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宪法是核心,其他像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是支架,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几十年的立法速度赶上了国外几百年,这是立法的飞跃,也是立法的奇迹。”杨伟程说。

    杨伟成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解决了一个有法可依的问题,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有法可依的问题解决后,接下来很重要的就是树立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他说,“法律不完善不要紧,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有法不遵守。一定要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人民信法、用法、守法、知法、懂法,这才是立法的最终目的。”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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