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珍率9部门做客本网 现场为10万网友解疑

2011-10-21 18:54:00     作者: 尹玉涛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于家珍 枣庄 检察长 大众网
[提要] “感谢广大网民对枣庄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关注,我们今后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还将把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与大众网联动,更大范围地听取网民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于家珍检察长提出的这种“服务”和“认真”精神也贯穿于今天上午举行的大众网网络问政系列栏目——“请问检察长”之中。

    大众网济南10月21日讯记者 尹玉涛)“感谢广大网民对枣庄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关注,我们今后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还将把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与大众网联动,更大范围地听取网民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于家珍检察长提出的这种“服务”和“认真”精神也贯穿于今天上午举行的大众网网络问政系列栏目——“请问检察长”之中。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于家珍率领枣庄市人民检察院9部门负责人做客大众网与网友互动交流,他认真阅读论坛网友提出的每个问题,亲自回答或者调度各部门进行解答,事无巨细、一丝不苟。

    今天上午9:30,在接受完大众网专访后,于家珍来到“请问检察长”栏目举行现场,一口水也顾不上喝,立即与9个部门的负责人进入“战斗”状态。面对网友的各种问题,他每一个都认真仔细地阅读,并给与准确而具体的回答。

    “案件管理中心是干啥的?”针对网友普遍关心的这一问题,于家珍耐心地回答道:“目前枣庄包括区县检察院在内的检察机关都成了案管中心,可以说走在了全省的前面,案管中心成立的目的是解决超时办案、办案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自始至终让大家十分清楚地了解案件,对办理案件质量起一个监督作用!”他还透露,枣庄市检察院还和一家企业合作,自发研发了一个案件管理的软件,对不同案件可以施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网友提出“检察机关在打黑除恶工作中起啥作用?”的问题,于家珍回答说,检察机关是“打黑除恶行动”中承担主要职责,逮捕必须经过检察机关批准。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反渎机关部署就开展了打击工程建设、涉农、司法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

    对于审查批捕的程序、申诉是否收费等相对简单的问题,于家珍也是干脆利落地进行了回答。同时,他还调度各个部门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进行解答。由于特别认真和耐心,时间也似乎过得比较快,在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记者统计了一下,于家珍直接参与解答的问题就有40多个!

    “村委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分征地补偿款,非法占有公共财产12万元,其行为便构成贪污罪!”在于家珍的现场指挥和调度下,9个部门的负责人也是在紧张忙碌之中。反贪污贿赂局综合处处长贾广芝不到一个小时就回答了网友10个问题。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她认真仔细地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不放过每一处细小的环节,力求准确详实、通俗易懂。贾广芝坦言,行业术语很严谨,所以在回答网友问题时就格外仔细。

    案件管理中心主任张志强和副主任张获林遇到新的问题,在思考答案的时候他们的表情变得谨慎而认真,常常是用专业术语回答后再加上几句通俗易懂的解释。“要尽量说清楚,希望网友别嫌我们啰嗦。”张志强说。而在大众网记者的帮助下,两人高兴地地各自注册了大众论坛的帐号,成为了大众网的一名网友。

    “请问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履行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服刑期间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网友“雅痞风”提出的问题,监所检察处处长吴家金在作出回答后,又戴上眼镜翻出资料书籍仔细翻阅查找,并着重向网友做出详细的说明。一个上午下来,他一共回答了网友17个问题。

    “网友的问题可不能马虎,不严谨的话对不住老百姓!”抱着8本厚重的专业法律书籍还有一大沓打印详细的案例资料,控申处长张军对网友问题一一仔细认真地回答。在回答问题时,他一直在查阅相关材料,反复思忖后才予以答复。张军说,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更应该认真严谨,否则就是对网友的不负责。对于没有来得及回答的问题,张军也希望汇总起来,控申处会一一落实核查,为网友解决问题。

    “能有这样一个机会给网友回答疑问非常难得,不能让网友留下遗憾。”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冷建明在认真地回答完网友的提问之后,还要认真的核查一遍,确保网友提到的问题都能够得到解答,确保答案准确无误。

    上午11:30,答问环节结束,整个答问活动吸引了10.7万名网友参与,跟帖183条,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现场回答问题117个。活动结束前,于家珍面对镜头表示,今天感谢广大网民对枣庄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关注,下一步枣庄检查机关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还将把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与大众网联动,更大范围地听取网民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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