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局:8种情况将涉及渎职侵权犯罪

2011-10-21 15:50:00     作者: 张静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反渎职 请问检察长 合法权益
[提要] “我们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也会涉及打黑除恶的一些举动,像这种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具体来说涉及8种情况。”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处长谢学昌一边说,边翻阅起随身携带来的政务公开小手册,“把这些情况给网友都一一列举起来,再详细点。”

    大众网济南10月21日讯见习记者 张静)“我们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也会涉及打黑除恶的一些举动,像这种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具体来说涉及8种情况。”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处长谢学昌一边说,边翻阅起随身携带来的政务公开小手册,“把这些情况给网友都一一列举起来,再详细点。”今天上午,在本网“请问检察长”栏目现场,反渎职侵权局处长谢学昌就有关反渎职的问题回答了广大网友的提问。

    网友“新的衣服”提问到,“经常看见公安部部署一些什么打黑除恶之类的专项打击行动,咱们检察机关,特别是反渎部门有没有类似的举动?”

    “其实这类问题不但公安部门有行动,我们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局也有涉及。”谢学昌一边浏览问题一边给记者说:“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我们反渎机关部署开展了打击工程建设、涉农、司法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

    “高检院今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谢学昌给记者说,大家一提到反渎职侵权局,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但是像这种打黑除恶的我们也有涉及。”

    紧接着,谢学昌列举了渎职侵权犯罪具体的8种情况:1、重点查办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渎职犯罪;2、社会保障和涉农领域危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富民惠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土地复耕和整理、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渎职犯罪;3、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盗伐滥伐林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违法强制征用土地、违法强制拆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5、违法批准和放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放任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渎职犯罪,以及放任强迫劳动、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渎职犯罪;6、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传染病防治失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徇私舞弊、失职等犯罪案件;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和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8、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渎职侵权犯罪。

    “百姓关心的问题,我们一定都要详细的解答好!”连续回答了几个问题后,严谨耐心的谢学昌稍稍擦拭了下额头上渗出的汗水,“继续看看,还有什么问题,争取尽可能的多回答几个。”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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