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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支招:源头规模化养殖 过程可追溯监管

2012-03-04 00:35:00     作者: 王磊 姜洋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食品追溯 监管 源头
[提要] 两位代表建议,解决肉类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在源头上尽快实现规模化养殖,在过程监管中,通过建立可追溯的网格化信息体系,避免因“分段监管”而产生“踢皮球”现象。

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孙丕恕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

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孙丕恕和全国人大代表、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宫学斌,针对大众网网友提出的如何解决“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展开讨论。

  大众网北京3月3日讯特派记者 王磊 姜洋)近年来, “瘦肉精”、“毒豆芽”、“染色馒头”等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成为网络民声的焦点话题。今天上午,在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团住地,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孙丕恕和全国人大代表、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宫学斌,针对大众网网友提出的如何解决“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展开讨论。两位代表建议,解决肉类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在源头上尽快实现规模化养殖,在过程监管中,通过建立可追溯的网格化信息体系,避免因“分段监管”而产生“踢皮球”现象。

     规模化养猪可避免“瘦肉精”问题

    “一家一户散养的生产模式,不仅容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而且容易引起生猪价格的剧烈波动。”作为一位肉制品生产企业的代表,宫学斌认为,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从源头抓起,通过生产的规模化来实现过程的规范化。
    以猪肉为例,宫学斌举例说,前段时间某家肉制品企业出现了“瘦肉精”问题,而这家企业的本身的养猪规模不大,产品的肉源多来自社会散养农户的猪。在宫学斌看来,问题的关键出在源头把关上,正是有的散养农户在在饲料中添加了“瘦肉精”,导致该企业生产出来的肉制品出现了问题。
    “有的农民不懂技术,他只知道喂瘦肉精的猪长得快,赚钱就行,而大型养猪企业一般则不会出现此类问题。”宫学斌说,养猪关键是饲料,哪儿的饲料、哪儿的玉米,都必须有严格的记录和质量把关,而这正是规模化养殖的优势所在。他认为,如果以公司或者合作社的形式发展规模养殖,有了资金实力和技术保障,就可以实现养殖过程的规范化生产,同时为追溯体系建设的起点打下了基础。
     消费者应享有生产过程的“追溯权”

     听了宫学斌的观点,一旁的孙丕恕表示赞同。在他看来,食品安全监管有“两头”,一个是源头的生产把关,包括养猪、蔬菜这一类的生产过程;另一个是到工业化的生产过程的可追溯。孙丕恕说,一头猪在生产的过程中吃的什么饲料、是不是有瘦肉精、进入屠宰场后是哪个屠宰场哪天屠宰的,这些信息在买完这块肉后都应及时让消费者知晓,而这一切都可以通过以电子条码为载体的信息化来实现。
    “从农场到工厂,从市场到餐桌,只能用一个标准来管。”谈到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孙丕恕建议,建议制订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化技术规范,要求各分段的食品信息化系统建设严格遵循相关技术标准,打造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他介绍说,食品安全信息化的技术规范应该包括食品安全信息化的采集、传递、存储、处理等技术规范,主要涉及食品相关主体标识技术,条码、射频等采集技术,以及信息交换传输的交换格式及安全技术要求等。目前,虽然许多城市已经建设了相关食品追溯系统,但食品追溯编码没有统一,阻碍了食品安全信息的互通。制订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化技术规范,可以打破条块分割、各自独立的分段式管理监管的现状,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打破食品分段监管可避免“踢皮球”

    “责任监管网格化使监管信息全面得到共享,实现了分段部门间的协同管理。”在建立追溯体系的同时,孙丕恕还建议,由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监管网格化信息体系,主要包括计划管理、职责体系监察、案件案源监察、投诉监察、指标监察、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受理和信息服务等内容。
    以一个典型城市应用为例,孙丕恕分析说,他调研过的一个某个城市,辖区内有246家食品生产企业、1.4万户食品经营户、5521家餐饮服务单,其监管思路是,按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区划两个维度对被监管企业单位进行网格化,明确责任、分清责权。该城市的网格化责任监管明确13个食品监管单位,1823名相关责任人,监管部门按照分责、晓责、履责、问责、负责的流程对被监管单位进行监管,消除了分段监管的障碍,实现了食品安全的事前、过程、事后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监管。
    孙丕恕认为,只有从根本上改善各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问题,才能解决传统“分段监管”所造成的责任区分困难、问题相互推诿等弊病。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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