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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起民事纠纷,法院已经判了5年了,判决对方赔偿我各项损失共计56000元。判决后,我也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对方有履行判决的能力,法院就是不给执行,请问你们检察院能管吗?

2012-05-10 10:5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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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民行处郭处长:你的问题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检察院可对法院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你的问题就是执行监督的问题,属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范围。

我有一起民事纠纷,法院已经判了5年了,判决对方赔偿我各项损失共计56000元。判决后,我也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对方有履行判决的能力,法院就是不给执行,请问你们检察院能管吗?

 

答:

        检察长邵汝卿: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民行处郭处长回答


        郭处长
        答:你的问题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检察院可对法院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你的问题就是执行监督的问题,属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范围。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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