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编制管理违规 15类情况列入治理之列

2014-03-08 07:55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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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5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进行专项治理,违规停薪留职、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冒领养老金等15类情况均在治理之列。

  6日获悉,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5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进行专项治理,违规停薪留职、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冒领养老金等15类情况均在治理之列。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治理对象包括: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工作人员离职、开除、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离退休(退职)费的;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移的;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放心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 作,违反规定领取特岗津补贴的;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停薪留职、擅自离职、出国不归、未聘任人员等其他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单位聘用的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不符合组织人事管理规定和程序的人员;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超编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曹凤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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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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