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部门谈新型城镇化“发展经”

2014-10-17 12:28:00来源: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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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已由山东省委、省政府以鲁发[2014]16号文件正式印发。10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就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中,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与省国土资源厅四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山东城镇化发展的若干问题,谈了自己的“发展经”。

  大众网记者 王宗阳

  日前,《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已由山东省委、省政府以鲁发[2014]16号文件正式印发。10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就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中,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与省国土资源厅四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山东城镇化发展的若干问题,谈了自己的“发展经”。

  省发改委: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就业吸纳力

  第一,着力优化城市产业结构。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壮大城市产业规模,培育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就业容量大的现代城市产业体系。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小城市和重点镇要突出特色,提升产业承接和配套能力,积极融入城市群产业分工体系。新城区要推进产业高端化,强化带动功能,打造新增长极;老城区要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综合服务功能。

  第二,依托园区推动融合发展。加快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等园区的转型升级,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园区,加快由单一产业功能向综合功能转型。园区建设要协调好产业、居住和服务设施等配套完善,倡导适度混合功能开发,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和宜居适度生活空间,实现人口和产业在园区有机融合,使园区尽快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城市新区。

  第三,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倡导推动全民创业、全面创新,加速形成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城镇产业体系,提高城镇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发挥扩大就业最大容纳器的作用。

  省公安厅:深入实施居住证制度,推动农民融入城镇

  2012年6月,山东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全省实施居住证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流动人口890余万人、制发居住证380余万张。居住证制度在保障流动人口平等享有教育、就业、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下一步,省公安厅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按照权责对等、梯度赋权、渐进发展的原则,继续深化实施居住证制度,不断拓宽居住证的应用领域和使用范围,切实保障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权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省人社厅:未来3年每年将培训180.7万农民工促进就业

  就业创业是农民工进入城镇的基本诉求,也是他们在城镇的立足之本。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实现市民化的第一步。近年来,山东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去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围绕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8月份,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3项3年行动计划,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搞好就业创业服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下步,我们重点做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民工就业创业需求,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创业培训。2015—2017年,全省每年培训180.7万名农民工。二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山东省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和“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促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均等、信息共享、标准统一。三是搞好就业创业服务。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确保农民工同等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推进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为创业农民工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

  省国土资源厅:节约用地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

  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是我国的国情,同时也是我省的省情,当前我们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目前以过度消耗土地资源为代价的传统发展方式仍然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超标准用地、浪费土地的情况依然突出。经过多年高速发展,一些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明显减弱,水土资源不足、土地污染等问题凸显。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在发展中加快提质增效升级,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土地资源,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土地利用新路子。

  国土资源部在今年颁布实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之后,紧接着又出台了《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去年,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国家和省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对节约集约用地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也严格了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对于新增城市用地要严格按照人均不高于100平方米标准执行。各地在贯彻落实《规划》,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按照集约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对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控制,严格核定各类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引导乡村建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地利用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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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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