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调解员调处纠纷300起

2015-08-06 16:15: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本报通讯员 李雅芹 林世军 

 

   本报记者 王福录

 

  6月26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来到阳信县司法局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含泪将一面锦旗送到了调解中心主任李树强的手中说:“李主任,要不是你,俺这辈子也住不上新房子了。”

  两年来,这样的场景在县调解中心常常上演。今年42岁的李树强,1993年毕业后来到温店司法所工作,一干就是20年。2013年年初,李树强调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主任。两年多的时间里,经李树强亲自参与调解的各类疑难矛盾纠纷达300余起。去年初,他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用法用理,十年矛盾一朝化解 

  李树强经常说,调解工作就是做“和事佬”,两边拉、中间压,调解成功的关键是让当事人双方感觉调解的公正公平立场。现在,李树强和他的团队已经成为全县一张响亮的名片。

  10年前,李大爷通过村里的规划得到了一块宅基地用于建房,而李大爷的邻居张某在规划给李大爷的这块宅基地上建有厕所,并种有10余棵榆树,张某声称在这块宅基地规划给李大爷前,自己在该宅基地垫土方70余方,以此为由阻挠李大爷建房。多年来,镇村两级多次调解无效。去年8月初,李大爷与张某再次因为宅基地问题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导致李大爷住院。出院后,找到了县调解中心。李树强当天就来到村里走访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制定了调解方案。为了做通张某的工作,李树强先后与其沟通交流10余次,引导他换位思考,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张某态度慢慢转化,最终接受了调解意见,清理了厕所和树木,不再阻拦李大爷建房。这起跨度达10年之久的宅基地纠纷终于成功化解。

    有勇有谋,危急时刻敢于担事 

  近年来,医患矛盾成为社会热点,纠纷数量增长迅速,这类纠纷带有突发性,调处时机显得很重要,延误时机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李树强不怕事敢担事,总是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引导当事双方走上依法调解的轨道。

  今年1月份,村民宋某到邻村乡医王某处就诊。输液过程中,宋某突感身体不适,王某帮助宋某紧急转院抢救无效,宋某死亡。事发后,宋某一家10余口将宋某尸体抬至王某家中向其索赔60万元。王某则只愿在自己责任范围内赔偿30万元,双方因赔偿金要求差距过大而迟迟不能达成和解。

  李树强带领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过分析研判提出了初步赔偿意见。李树强巧用调解技巧,苦口婆心做双方思想工作,至凌晨2点钟,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现场过付36万元给宋某家属,宋某家属将宋某尸体抬走。至此,一起医患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无怨无悔,舍弃小家顾全“大家” 

  在县调解中心办公室,大家很少见到李树强,因为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群众中间当“和事佬”,父母有病顾不上,孩子上学接送顾不上,简直成了家庭的“编外人”。

  去年6月的一天,正值周末,李树强正想陪同年迈的父亲到医院查体,突然接到紧急电话,有30余人在一家企业门前聚集,造成道路堵塞。原来,该企业员工曹某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造成死亡,曹某两子在与企业沟通赔偿金额时产生分歧,30余人聚集在此示威。

  李树强立刻奔往现场。他首先找到死者的两个儿子,承诺调解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会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合法维权。两人接受了李树强的意见,疏散了聚集人群。

  来到县调解中心,李树强耐心给当事人做工作,指出凡是认定为因工死亡,国家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两人提出的80万元赔偿金额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调解中心的调解斡旋下,企业愿意支付死亡赔偿金20万元,再额外拿出7万元补偿给死者家属。这一调解结果令当事双方都能接受,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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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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