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所军校今年在山东招收1044人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015-06-17 07:41:00来源:水母网作者:庞磊

   水母网6月17日讯(YMG记者 庞磊) 昨日,山东省招考院就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做出安排: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8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时间截至29日,6月30日至7月6日赴济南军检。

   31所军校在我省招生均为本科层次

   2015年,军队和武警部队31所军校在我省招收1044人(男生1016人,女生28人)。其中,解放军理工大学招收人防系统定向生6人,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预备军官学员102人(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5所高校招收国防生638人(男生627人、女生11人),均为本科层次。

   根据规定,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需要满足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8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的条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既可报考执行本科一、二批分数线的军校,也可报考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的招收国防生的高校或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只能报考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的军校或专业。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志愿在提前批填报。符合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

   拟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考生,需要过的第一关是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1日至29日。省招考院表示,凡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如实填写《政治考核表》。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须于6月29日前到县级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军检及录取。

   远程网上录取,严禁违规调整招生计划

   根据统一安排,今年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需要注意的是,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设置军校和国防生志愿。省招考院将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区分性别及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其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共享。招生军校(或高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情况、高考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军校(或高校)负责处理。

   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考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对上线合格考生,省招考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提前批未被军校或高校国防生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提前批非军事类调剂录取。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通知规定,招生军校(或高校)严禁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

   全省设济南1个军检站

   政治考核结束后,考生面临的第二关便是军检。今年全省设济南1个军检站,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6日。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等内容。高考成绩公布后,我省将集中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而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5的比例确定参加军检人员名单。

   省招考院提醒考生,参加军检时,须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到时,将《政治考核表》交军检站,领取《面试表》和《军检表》后,到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人员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完毕,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军检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参加体检资格,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理由后,收回《面试表》、《军检表》,并注明不合格理由。当日面试结束后,面试组将按照合格、不合格分类,将《面试表》统一交军检站。

   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凭面试工作人员签发的《军检表》按规定程序参加体检和心理检测。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考生如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指挥专业合格者,同时取得非指挥专业合格资格。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各科检查项目结束后,由主检医师在“主检医师结论”栏内填写明确的体检结论。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种,不合格者军检结论总评不合格,军检各项目结论将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若对军检各项目结论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逐级向上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自行查询军检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3日内寄发给考生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招考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根据要求,招生军校(或高校)在录取过程中应及时上传、下载相关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超过规定录取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

   经省招考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招生军校(或高校)将填写《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3日内寄发给考生本人。与网上录取相适应,军校录取考生的《入学批准书》由军校所在大单位招生办,依据经省招考院审核、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考生录取名册,加盖公章后寄发相关军校。被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由本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军检表》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省招考院提供的录取名单,统一邮寄至相关院校。录取结束1周内,省招考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招考院印章。

   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入学3个月内,招生军校(或高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因复审复查不合格而取消入学资格的,相关军校(或高校)会及时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招考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身体复查结果有异议的,交由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院校驻地医院进行复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对政治复审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录取为军校的,排除弄虚作假的可能后,如符合高校录取条件,本人可向省招考院提出申请,经省招考院协商有关高校同意后,安排改录高校;录取为高校国防生的,取消国防生资格,由相关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被高校国防生录取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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