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4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出炉

2015-03-11 18:26:00来源: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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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2014年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大众网3月11日讯(记者 韩伟 通讯员 张晓盟)3月11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2014年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保苗药毁苗案

    2014年10月,兰陵县向城镇胜利村30户村民在镇某农资超市统一购买除草剂,用于冬小麦除草。村民按照说明书对60余亩出苗小麦进行施药,打完除草剂的第三天,地里小麦的颜色变得发黑发黄。村民赶紧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相应损失。超市负责人以村民使用不当为由拒不赔付。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帮助村民对受损麦苗进行补救,同时调查确认超市售出的500余包除草剂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超市负责人以每亩600元向村民进行赔偿,共赔付4万余元。

    银行存款变保险案

    2014年6月,阳谷县消协接到投诉,该县消费者吴女士于2010年6月16日到某银行存款,经不住工作人员再三劝说,签下了一款存定期五年的产品。2014年6月,吴女士着急用钱,去该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当时存的是一款保险产品,没到期不能取钱,否则要扣违约手续费,连本金都拿不到。吴女士再三交涉无果。接到投诉后,阳谷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当时销售人员对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是诱发此案的主因,经调解,最终保险公司退还吴女士30000元保费。

    电暖宝爆裂伤人案

    2014年3月,沂水县姚店子村村民黄先生向县消协投诉,反映2013年11月,其女儿在使用电暖宝时突发爆裂,致使后背、双手臂大面积烫伤。黄先生遂与出售电暖宝的该村超市负责人交涉,对方表示同意报销当前治疗产生的医药费、车费3000元,其它不予负责。受理投诉后,县消协指出黄先生女儿烫伤后,背部及双臂多处有灼伤红斑,对外貌造成一定影响,使其身心均受到伤害,经调解,最终超市负责人除报销医药费23000元外,一次性赔偿后续治疗费60000元,共计83000元,并向消费者道歉。

    商场购物骨折案

    家住安丘市城区的王先生到消协投诉: 2014年8月在城区某大商场购物时,被拦购物车的栏杆绊倒。送至医院检查,发现右侧髌骨骨折,治疗费共计15374元。消费者出院后要求商场给予一定赔偿,多次交涉未果。经安丘市消协调解,最终商场一次性赔偿王先生各项费用共计19000元。

    车身抖动换车案

    2014年9月份,平度市消费者王先生到市消保委投诉,反映在某汽车专卖店花费23万元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在包修期内出现车身抖动,两次更换变速箱均未解决问题,消费者要求换车遭到拒绝。后经平度市消保委调解,经营者同意先由厂家进行鉴定,若仍存争议则提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意见。此后经厂家技术人员检测,消费者所购车辆变速箱确实存在问题,厂家同意按照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换车。

    地板色差过大退款案

    2014年11月,消费者刘女士在烟台市芝罘区某装饰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的纯实木地板,安装以后,发现色差太大,和经销商沟通,经销商以国家没有地板色差标准为由,不同意退换货。刘女士便投诉到市消协。市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消费者家中的地板用料最少有五个批次,最早的是2011年初,最晚的是2014年。事实面前商家无言以对,经调解,最终商家无条件退还刘女士12万元的地板款。

    样品电脑欺诈案

    青岛市消费者王女士于2014年7月,在市区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3799元的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脑硬盘有600多小时的使用记录,遂怀疑所购电脑并非新机,于是直接找商家讨要说法,而商家拒不承认,百般推诿。经市南区消保委深入调查了解,商场反复排查,专柜导购员承认卖给王女士的是台样品机。市南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依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欺诈“退一赔三”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商场退还王女士购机款3799元,并赔付了三倍的赔偿11397元,共计15196元。

    染发剂过敏案

    2014年9月,济南市民张女士到省消协投诉,反映购买的某品牌染发剂,首次使用后出现脸肿涨、呼吸困难等症状,被送到医院救治,而厂家仅支付1500元医药费,拒不承担其他责任。最终经省消协调解,厂家除全额赔偿2900元医药费外,还赔偿了3000元的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

    游乐场受伤获赔案

    2014年7月,东营市垦利县李先生投诉,称其孩子在某游艺厅蹦床上玩耍时造成胳膊骨折,而经营方负责人以事实不清楚为由拒不承担任何责任。垦利县消协调查发现,此次事故主要是经营方保护措施不当导致。经调解,最终经营方一次性赔偿李先生10000元。

    邮购劣质手机案

    2014年9月,莱芜市消协接到四川凉山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转办函,反映2014年7月,该州消费者邢先生被发自“上海消费积分兑换中心”的短信误导,相信了只需489元就可兑换市面价值三千多元的三星手机一部,可货到付款后发现是一部白色的杂牌山寨机。消费者查看快递单信息只有“上海消费积分兑换中心”字样和打不通的电话号码。查看邮戳发现是山东莱芜市邮政速递局收寄。莱芜市消协立即联系莱芜邮政速递局核实情况,并通过快递公司联系到寄件公司,经调解,最终经营者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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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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