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力

2015-07-22 16:54: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力应询

  李力:

  首先谢谢骆宝臻委员,谢谢人大的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保障房建设的关心和支持,骆宝臻委员的问题非常好,因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非常关注,群众非常关心。这些年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房建设,持续大规模地推进保障住房建设,近五年我省保障住房建设一直是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指标的。截至到2014年底全省一共建成了378万套保障房,惠及人群1000多万人,住房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城镇保障房覆盖面达到20%,提前一年完成了我们全省的“十二五”的规划目标。

  一,目前我们省保障性住房的重点两个方面,一个是公租房的建设,二是棚户区的改造。在公租房建设管理方面,通过这些年努力,我们现在一共完全了33万套公租房,覆盖人群是接近100万,有效解决了新就业职工、新毕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住建部连续两年在山东召开全国公租房分配管理现场会,推广山东经验。第二个重点是棚户区改造,我们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加快推进。截止到目前,我们全省一共改造了279万户,惠及接近800万群众。李克强总理于2013年和2014年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对山东保障房和棚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在保证保障房建设质量方面,我们主要是把了四关:第一关是参建队伍关,我们对参建队伍进行了资质审查,必须保证高资质高水平的队伍参与,从源头上进行把关。第二关是施工质量关,就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来建设。第三关是监督检查关,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保障房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标志牌,接受群众监督。第四关是竣工验收关,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对建设手续不全、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各类设施不配套的,不得组织验收,不准交付使用。在国家组织的保障房质量检查中, 我省符合率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泰安京沪高铁公租房项目是全国首个荣获“鲁班奖”的保障房项目。

  第三个方面是配套设施完善。我们做了这么四项工作。第一项工作是在保障房的选址上,重视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基本完善,选址必须有一个好的基础。第二项工作是在保障房的建设方式上,采取了大分散小集中。大分散,主要是配建制度,在商品房项目中把公租房配建出来,住公租房的这些老百姓能享受到商品房的配套设施。第三项工作是在房源筹集上,我们打通了保障房和商品房的通道,我们购买了一批保障房,作为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的这些商品房的配套比较完善。第四项工作是在配套设施建设上,不断加大配套设施投入,做到了新建保障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得益于保障房完善的配套设施,济南、青岛保障房项目荣获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四,在保障房准入退出方面,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注重制度建设。省里先后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廉租住房保障和公租房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各类保障房准入、退出程序,各市也都制定了配套文件。二是严把准入关口。严格程序、联审联查、阳光操作,建立健全“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和申请人承诺书制度,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三是创新分配方式。坚持困难优先,采取分组摇号或综合打分等方式,确保最困难的群众优先得到保障;逐步降低门槛,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同城待遇”。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渐进式退出机制,采取停发补贴、提高租金档次等多种退出方式,建立了应退尽退的约束机制。近年来,全省共有5500多户家庭因收入、住房条件改善退出实物保障。在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中,很多市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保障房分配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

  刚才骆宝臻委员提的两个大问题,我从四个方面进行汇报,我们会借这次询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建设,争取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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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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