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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山东“中学生张志超奸杀案”再审宣判,已入狱13年

2021

/ 04/05
来源:

山东新闻摄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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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13日,一起旧案的再审宣判,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6年3月6日,16岁的张志超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入狱13年后,经过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1月13日上午9:30,张志超在母亲马玉萍和律师陪同下走出淄博中院大门,一起出来的还有该案中曾被判犯包庇罪的王广超。

  “很感谢律师和媒体,让我重新获得自由。”张志超走出法院大门后,与律师和王广超相互拥抱。走出法庭重获自由的张志超抬头看着天空感叹“外面的天好大”。他非常感谢母亲多年来为自己奔波还有帮助过自己的人们,他也始终坚信自己无罪。对于未来的生活,他还不曾具体计划,他想按照母亲的想法学一项技能,找一份工作,将来好好照顾和报答母亲。入狱十多年,张志超的父亲、爷爷奶奶和姥姥都已去世,他想回家后为逝去的亲人扫墓。

作者:王汗冰   编辑:   单位: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杨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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