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我们的生命负责
龙胆泻肝丸原是古方驱火良药,但在该丸配方中,“木通”变成了“关木通”。前者无毒,后者含有的马兜铃酸却可能造成肾脏损害。谁会想到,仅仅治一个上火,却会导致终生的痛苦。
应该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不光是制药企业。新华社的报道充分说明,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非不能也,乃不为也。患者的生命,必须有人切实地负起责任,不能任由他们听天由命,更不能所有的后果都由他们自己承担。我们需要一个迅速、有力的反应机制和问责机制,我们呼唤患者足够的知情权,我们需要药品的召回制度以及制药企业的责任保险制度——即使在合法的范围内对患者造成的伤害,也应有及时、充分的赔偿措施。
——中国经济时报
国有企业不是“冰棍”
曾经有人用“冰棍理论”形象地分析国有企业改革滞后的危险,指出,如果不深化改革,不加快国企改组改制的步伐,几十年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可能会在日复一日的亏损中慢慢“融化”流失。
有人进一步认为,在国企改组改造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损失,但与盘活主要的国有资产,确保这部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比,损失是局部的、暂时的,收益将是总体的、长远的。总之,是亏是赚应该试一下,通过实践去证明,而不是坐而论道,消极等待。
——中华工商时报
被垃圾短信骚扰该找谁
在手机用户没有订制、申请某种短信服务的情况下,短信内容服务商擅自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就相当于商业上的“强买强卖”行为,变相剥夺了手机用户的消费选择权和事先知情权,侵害了他们的利益。从这个角度看,治理、规范有偿短信服务就不能主要依靠用户投诉,而应主要依靠行业部门严格管理以及行业内部自我约束。
实际上,手机用户还经常被无偿(免费)的短信服务所困扰,各式各样的广告短信让手机用户极为厌烦。手机用户作为消费者,拥有拒绝有偿服务的权利,也拥有拒绝被无偿服务“骚扰”的权利。不管是有偿短信还是无偿短信,对于不需要相关信息的用户而言都是“垃圾短信”。
——青年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