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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证趋冷 婚后公证升温
青 岛——
2004-09-29 07:03:16 

  □记者 刘国良 报道
  本报青岛讯 “我们结婚一个月了,想公证一下房屋产权。”9
月27日上午,市民王先生和李女士夫妇一起来到青岛市北区第二公证
处,就婚后房屋产权和债权进行了公证。本月初以来,该公证处已接
办20多起类似的婚后公证;而去年这个时候,每月只有两三起这样的
公证案例。
  婚后公证为何升温?据该公证处公证员徐立介绍,根据新的婚姻
法,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债权将转化为共同债务,现
在,在岛城按揭购房购车者占了很大比例,如果夫妇中有一方不愿承
担按揭产生的银行债务,可以通过公证方式予以确认。否则,就意味
着夫妇共同承担按揭债务。来这里进行此类公证的大都是这种情况。
  与婚后公证升温形成鲜明对比,原先稳中有升的婚前公证则受到
冷落。一位公证员介绍,去年,每月都有十几例婚前公证,而现在只
有一两例了。“因为原来的婚姻法规定,夫妇结婚后,不动产8年后、
动产3年后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而新法则规定,婚前财产除了特别
约定为夫妇分别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
这样就没有必要再去公证了。”一位公证处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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