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对李真立即执行死刑的命 令。按照规定,死刑将由一审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执行死刑地点由最初的地处唐山市东郊的刑场改为羁押李真的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院内,时间定于2003年11月13日8时15分。 7时15分,李真被押进家属会见室。 一道铁网把这间会见室一分为二。铁网的一边是他坐在安全椅子 上,手脚都被束缚着;一边是李真的家人,是想他、念他、终于和他 相见的亲人。母亲、两个哥哥、姐姐、姐夫,他们在公安干警监视下 逐一与李真见面。每人见面的时间为5分钟。 多么宝贵的5分钟! 李真的姐姐哭了。三年来,她为这份割舍不断的亲情,为李真的 案子上下奔走,引来多病缠身。她说:“只要能保住我弟弟的命,我 就满足了。”而今……李真也许朦胧感觉到死神的逼近,叮嘱姐姐: “我死了,请替我给爸爸烧炷香。” 在法警的搀扶下,白发苍苍、年过七旬的李真的母亲进来了。老 人患有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自从李真被“两规”后,老人两 次因心脏病复发从死亡线上被抢救过来。 “您恨我吧!我对不起您!我没有听您的教诲。您就当没生过我 这个儿子,您一定要好好地保重。”李真最后近乎哭着对母亲说。 7时45分,李真被法警押进了会见室对面的一个房间。 这是临时设立的宣判室。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惠智 及其他法官坐在审判桌前,正等着李真的到来。李惠智手中捏着李真 的“地狱通行证”。 李真被押了进来。法官验明正身后,庄严宣布:“经最高人民法 院复核、批准,今天将对你执行死刑。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他呆了,好像被焊在了地上。 李惠智拿着最高人民法院下达 的《执行死刑书》,让李真签字。李真拒绝签字。 为了求生,李真在被监禁期间,做出了他能做的一切努力: 被 “两规”后,“抗”;被逮捕后,先“抗”,而后交代轻微违纪和犯 罪问题,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后才交代重大的犯罪问题;他还以“党和 人民的罪人”写《心灵的忏悔》和《反腐败建议》,检举揭发他人的 犯罪行为;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他强烈要求面见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 并与刘丽英进行了长时间的谈话……之后他又提出上诉;二审被判处 死刑后,他申诉;他讨好、拉拢管教干部,并许诺“出去后给弄个官 职”;他“关心和照顾”在押人员,并教他们学法律、背唐诗、宋词 等,让他们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写材料,反映他表现好,考虑给予 改判等;他还卜卦,祈祷…… 李真崩溃了。 他不得不颤抖着在“死刑书”———他走向“地狱”的“通行证” 上签字。 法官严正宣布:“把李真押出去,立即执行死刑!” 李真全身一抖,脸猛地一抽,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岂止是惊恐, 还有期望…… 但已经晚了。 李真被押到了停在院子里的行刑车前。 李真的腿发颤了。他抬不动腿。他的腿好像变成了不能打弯的木 棍。 法警把李真强行架上车,按倒在行刑床上,麻利地用约束带固定 住了他的四肢和头部。 当法警把一块红布罩在他头上时,看到他的眼睛睁得圆圆的。那 眼神流露出的是惊恐,是渴望,似乎更是在乞求:让我活下去吧!我 还没有看够这个世界,我不想死……我怕死…… 李真怕死,也得死。 法律是无情的! 别了!那飞扬跋扈的“尊严”,翻云覆雨的“神力”,奸滑刁钻 的权术…… 李真也许现在才明白,他穷其一生追逐的这些东西,到如今都如 梦幻泡影,如电如露,没有一件再用得上,而只有生命才是真实的。 “预备————”法官开始下达执行死刑令。 法警分别把两个比普通针具稍粗的针头埋进了李真的胳膊里。 8时15分,法警按下电钮,行刑车上的气泵立即注射药液。 李真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了几下……他的心脏就停止了跳动,永远 地停止了跳动。 法警取下罩在李真头上的红布。 法医验尸、拍照。 法官、法医、检察官在对李真执行死刑的文书上签字。 随后,执行注射的死刑车载着李真的尸体开往位于唐山市东郊的 殡仪馆…… (《地狱门前》一书凭介绍信团购,电话:0531—242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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