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再办升学宴就不违纪了吗

2016-06-30 16:30: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杨娜

作者:杨娜

    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陈春林,与妻子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由妻子出面操办孩子的升学宴席,在升学宴当天也没去酒店。但是,参加宴请的人员中多数是冲着陈春林去的,还有不少是他的管理对象。据介绍,在升学宴当天办理宴席30余桌,共计收受141人的礼金3.59万元,其蓄意办理宴席借机敛财的的动机显而易见。近日,陈春林因违规操办升学宴被立案调查。

    严肃党规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十八大之后,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者由其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谢师宴”费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初步形成,但是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还不健全。甚至有不少“四风”问题披上了“隐身衣”,特别是在宴请上更是花样翻新:有的请亲属或朋友操办,自己“退居幕后”不出席;有的对宴请人数、桌数进行微调,分批次、小规模、多场所操办;还有的“只收礼不设宴”等等。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伎俩:先办理“假离婚”再办宴席。

    在接下来的一两个月,将是升学宴、谢师宴的高发期,各级纪检机关也要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对敢于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党员干部,绝不姑息手软,并且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党纪成为真正的“带电高压线”。对于领导干部自身而言,一定要廉洁自律,牢记党纪国法,莫让自己敛财的欲望,影响了孩子升学的欢喜。

初审编辑:王雨萌

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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