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随意拍板决策者要敢于“说不”

2017-01-20 13:16: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杨杰

作者:杨杰

  1月17日,《检察日报》刊登了一篇江苏省盐城市落马官员的忏悔录,文中写到,“我工作作风武断,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由于长期在一个部门担任主要领导,渐渐滋长我独断专行的工作作风,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我随意拍板决策,无人反对。”

  这样的忏悔,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毋庸讳言,现实中,因党性修养、个人学识、经历、脾气、性格等不同,“一把手”们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也各有短长、不尽相同,有民主者,有武断者;有优柔寡断者,有雷厉风行者,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不管如何,决策之初拍板之前,都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都必须坚决落实好党的民主集中制。

  一地一部门的工作,必须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为前提,必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必须坚决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不仅是党章规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明确要求,更是“一把手”们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应有的政治觉悟、政治自觉。

  作为“一把手”,要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而作为班子成员,则要对违法这一制度随意拍板决策者,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提出反对意见,敢于“说不”。

  客观而言,现实中,确有这样一部分人,出于维护领导班子主要同志威信、形象的考虑,出于害怕提意见为上级领导“穿小鞋”的顾虑,研究工作、部署任务时,明知随意拍板决策不对,也不加劝说、不加制止,表面看讲求团结、一团和气,实则缺乏立场原则、无形中助长了独断专行、主观武断不良风气的发生。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必须身居其中、心也居其中、体现在行动上,绝不能随波逐流、得过且过、明哲保身。

  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体现在方方面面,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更是体现在党内组织生活政治生活之中。

  实践证明,一旦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严格,流于形式,一旦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放下,只会使公权力失去监督,只会使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放松,只会使党的组织原则与事业受损。

  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主要内容之一,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

  对主要负责同志不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随意拍板决策,班子成员中,要有同志敢于挺身而出,敢于坚持原则,坚决反对,其他班子成员,要亮明立场,坚决支持原则坚持、意见正确的同志。

  党的领导干部是党的干部,在这个位置上,就要勇于敢于担起负起自己应负应担应尽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发挥好,监督责任更需发挥。只有这样,才能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将决策权、公权力置于党内监督之下、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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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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