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检查”不要“捡查”

2017-09-30 09:22:00来源:大众网作者:辛董超

作者:辛董超

  督办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手段。然而,笔者发现有些地方对检查存在片面意识,有的只“挑”不痛不痒的缺点查,有的只“捡”效果明显的优点查,原本旨在发现问题、督促工作的检查变成了蜻蜓点水、自编自导的“捡查”。

  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检查者“捡着查”无非存在这样几种心理:有的觉得与被查单位相关负责人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被感情因素所裹胁,被查单位又很热心、急用心、煞真心,检查过程中“抹不开面子”。有的面对权力大、职级高的单位,心理“不自信”,生怕得罪人,不敢动真碰硬地查。有的对新知识、新业务掌握不精,对老方法路径依赖严重,换上了检查“失能症”。结果,检查犹如“一阵风”,检查过后,被查单位自然“外甥打灯笼——照旧”。

  督办检查其实是作风建设的“试金石”,既能检验出检查者的作风“成色”,也能考察出被检查单位的作风“水准就检查者而言,行使检查职责本身就是一种担当,能不能检查出问题,实打实地推动工作落实,取决于检查者党性修养、工作素质和纪律观念,检查工作不到位,本来就是失职渎职的表现。就检查者而言,其对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着被检查者的重视程度,检查者“松一尺”,被检查者就容易“松一丈”,检查者和被检查者在“相互松一松”的恶性循环中,就可能发展成心照不宣的攻守同盟,对上隐瞒,相互包庇。这种检查不但违背初衷,而且欺骗了组织,遗患无穷。

  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要敢于抹开“面子”,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理清公与私、是与非的关系,不讲私人情感带到检查工作中。坚定立场和原则,顶住说情风、冲破关系网,既要严于律己,也要管理好近亲属和“身边人”。敢于直面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指正,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及时咬耳扯袖,避免“微恙成大疾”。要甘于放下“架子”。检查工作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检查人员,要注意检查方法的多样性,采取指定单位和随机抽取单位检查、上班时间和值班时间检查、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检查等方式,综合运用集中座谈、查阅材料、现场察看等措施,深挖下查找问题,确保检查“全覆盖”“无疏漏”。要勤于挪动“步子”。检查过程中要多到现场、深入一线,例如安全生产检查要多去企业车间,精准扶贫检查要多走村入户,项目建设检查要多去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综合科学分析,检查出实效,让检查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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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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