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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条件成熟立法领域法典编纂

2021

/ 10/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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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钟丽娟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进一步提出,针对法律规定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及时组织清理,同时对某一领域有多部法律的,条件成熟时进行法典编纂。

  那么,何谓法典编纂的成熟条件?条件成熟是法典编纂的基础和前提,否则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民法典的编纂就是例证。新中国成立后,从1954至2001年的近半个世纪里,我国曾先后四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均因条件未成熟而搁置,直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第五次启动才得以成功。从法典编纂的经验来看,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政治上的保障

  在法典顺利编纂的若干条件中,最具决定性的条件是要有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编纂民法典。这样一个重要政治决定,以中央文件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编纂民法典的信心和决心。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主持3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并作出重要指示,为编纂民法典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根本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编纂民法典纳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确定为重点立法项目积极推进。“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党中央的坚定决心和坚强领导,是民法典编纂成功的至关重要因素。

  立法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党中央的重视与支持,无疑能为法典编纂提供政治保证,确保法典编纂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也能够推动重大争议的解决,为法典的编纂提供良好的外部保障。

  经济上的发展

  马克思指出,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由该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其服务的。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我国1954年、1962年两次民法制定工作被迫中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经济因素不可忽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治理主要靠政策和领导指示。生产、流通、交换、消费,主要依靠行政权力和手段来组织和安排,民法缺乏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1979年民法典制定第三次启动,由于社会关系处于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形成,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并有了相当深入的发展,才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经济社会基础。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之相伴随,我国立法领域的成就举世瞩目。在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大规模立法阶段之后,我国立法理念开始转向“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更加注重立法的规范化、体系化,更加注重法律之间的协调和统一。因此,法典的编纂工作也就提上日程。

  法律上的积淀

  法典是成文法发展的高级阶段。进行法典编纂,前提是具备一定数量的、同类的单行法律。梁启超曾强调,法典的编纂或出现,是以成文法的发展为前提和基础的。法典需要对既有成文法予以整合始得产生。如战国时李悝的《法经》,是集之前诸国成文法、习惯法于一体编纂而成的。没有一个个成文法的积累或积淀,法典编纂便成为无源之水。

  民法典编纂时,我国已制定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规范,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由于这些单行法分别制定于不同时期,法与法之间缺乏系统性,不仅在规范体系上存在着矛盾、冲突和不一致,而且在内容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或空白,这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必要和可能。

  截至2021年8月底,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86件,行政法规613件,地方性法规12000余件。其中有些单行法,共同规则多,关联程度高,如教育、劳动、税收、行政法领域等。比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目前已制定法律30多件,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以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为主干,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环境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主题一致、数量可观,但在立法体系上,却分属于行政法、经济法等不同的法律部门,法律碎片化、相互重叠乃至矛盾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为法典编纂提供了立法基础和实践基础。

  理论上的完善

  法典编纂,对一个国家而言是理论研究水平的全面检验,需要深入研究法律理论,广泛凝聚理论共识,为法典编纂工作筑牢理论根基。

  民法典的前几次起草工作,虽然没有最终完成,但为后来民法典的编纂作了重要的铺垫和准备。2001年民法典编纂工作第四次启动后,民法典草案完成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但由于各方争议较大,编纂工作再次搁置。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对理论界的知识储备、技术技能等均是考验。此后,又经过十余年深入持久的研究,民法领域的理论成果日渐丰硕。根据“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中的学术文章分析报告统计,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22日民法典通过前夕,50家法学核心期刊“民法典”学术文章总发文量311篇,其中16家期刊开设了“民法典”相关特色专题。学术界的深入研究和智力支持,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可以说,民法典的立法史,正是我国一代代民法学者的接力史,也是我国民法学理论的发展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为我国立法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以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为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经典论述,为新时代生态保护立法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一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我国不断加大环境保护领域立法,构建起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实现了从思想到制度的统一。

  法典编纂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相关领域的单行法,应借鉴民法典的立法经验,积极推进法典编纂的研究论证和准备工作,条件成熟时进行法典编纂,从而在相关领域形成体例科学、结构严谨、内容完整、协调统一的综合性法典。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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