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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沂蒙红色文化传承与资源利用路径

2022

/ 05/0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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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凌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沂蒙红色文化传承与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探寻路径策略,在内容表达、传播方式、保护利用、创新开发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不断强化沂蒙红色文化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功能,提升沂蒙红色文化凝聚力和感召力,使之成为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资源整合产业化

   2020年7月,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联合公布的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临沂市9县全部列入其中。2021年12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名单的通知》,其中50个村庄由于红色文化遗存得到有效保护,红色文化传承弘扬有力、红色资源引领乡村振兴成绩突出,获评第一批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临沂市10个村上榜,居全省首位。此前,临沂被评为“全国重点红色旅游城市”“中国红色研学旅行目的地城市”和山东红色旅游核心区。临沂作为沂蒙精神的主要发源地和山东红色文化的代表,有着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和众多的红色遗址遗迹,红色文化产业化发展具备较扎实的基础和较为突出的软硬件条件。沂蒙红色文化产业化应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产业的机遇,充分用好政策红利,发挥地域资源和人文资源特色,推动沂蒙红色文化资源整合,带动沂蒙红色文化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大力发展沂蒙特色红色文旅产业,将红色文化旅游与生态创意、种植采摘、地方特色艺术、深度研学体验等相结合,提升红色文旅产业的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加强红色文艺作品、艺术精品、文创IP的创作与推广,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彰显沂蒙红色文化独特魅力;大力发展沂蒙特色农业产业,积极学习引进先进科学技术,推出优质特色产品,树立良好品牌形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将产业化等同于商业化,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杜绝以破坏文化资源为代价的过度开发,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有效利用的科学论证,助推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二、传播渠道一体化

   红色文化具有特殊的政治性、历史性、思想性、文化性,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因此一直以来,红色文化传播保持了主要以党和政府为主的传播方式。文化信息传播以报纸、杂志等纸质出版物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音视频传统传播途径为主,传播方式以新闻(会议、活动等)报道、纪录片、电视片、电影、音乐、歌舞等为主。此外,沂蒙红色文化产业的发展、革命文化博物馆的建立、革命遗址旧址和文物保护利用等,都对沂蒙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红色文化精髓的展现起到重要作用,也保证了红色文化传播中信息传递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但是,传统媒体在传播范围、传播时效、获取成本、内容形式等方面的短板劣势也是显而易见的。沂蒙红色文化传播要顺应各类新兴媒体融合传播趋势,充分利用融媒体传播优势效应,持续加强红色文化网络媒介新渠道、新形式、新内容的挖掘开发,全方位利用好新媒体的实时互动性平台进行文化传播推广,推动沂蒙红色文化在国内外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三、培训体系网络化

   多年来,革命历史文化知识教育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体,以党性教育、党史国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形式。在融媒体平台成为文化信息传播重要渠道的背景下,应尽快建立沂蒙红色文化的网络培训体系,通过网络化助力沂蒙红色文化的传播传承,广泛宣传沂蒙红色革命历史,开展红色传统革命教育,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提升社会公众对沂蒙红色文化的认知认同,助推传播实效性与时效性获得大幅提升。创建沂蒙红色文化教育网站,对沂蒙红色文化的历史事件、发展脉络、精神蕴含、现实意义等进行解读和思考,为社会公众了解熟悉沂蒙红色文化、接受红色文化教育培训提供学习教育窗口和平台;创建沂蒙红色文化培训网站,开发网络培训课程,聘请相关专家教授开设专题报告、讲座,方便有需求的社会公众开展学习和研究;开发网络有奖互动答题程序软件,激发学习者学习研究兴趣;开发开放沂蒙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网络资源,引导并帮助社会公众便捷高效地了解沂蒙革命圣地、沂蒙精神的基本情况,接受红色文化熏陶,降低接受教育的物质和时间成本;开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持续地更新、推送,有效传播沂蒙革命历史知识,弘扬沂蒙革命精神,提高社会认知认同。

   四、开发利用数字化

   红色文化与生俱来的政治属性,令其开发利用具有较高的严肃性,传统的开发利用平台在红色文化传播方面有着较强的现实承载力,在文化传承和资源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比如,在沂蒙红色文化展馆中陈列的《大众日报》创刊号、革命先辈的书信手稿,学者关于沂蒙红色文化研究的文章、专著等,都反映着不同时期沂蒙革命老区的光辉革命史和沂蒙红色文化在现当代的传承与发展,这是沂蒙红色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而数字化的开发利用手段,为更好地实现对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和文化资源的利用、保护提供了可能。要充分运用数字化存储、传播的技术特性,打造具有信息容量大、更新速度快等优势的沂蒙红色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利用。比如,将红色影视资料、红歌的乐谱音频视频、照片、红色电子档案等大量红色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压缩存储,不仅可以大大提升红色文化资源的存储空间、效率和存储有效时间,而且对于红色文化资源这类不可再生资源来说,数字化虚拟存储和定期更新备份,也不失为一种抢救性保护措施。此外,数字化信息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利用强大的搜索功能和超链接功能,在二次、多次传播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更方便地被检索浏览和开发利用,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真正实现了对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对沂蒙红色文化在更大范围、更高效率传播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五、传承保护法治化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大背景下,红色革命精神的传承弘扬和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都应当在法治框架内规范、引导和调控,应将红色文化传承保护法治化作为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系统工程,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新战略和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有机契合。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在国家重视红色文化资源法治化保护工作的背景下,《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临沂将保护利用革命文物和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纳入地方立法项目,制定出台了《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并于2020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手段加强红色文化传承和资源的保护利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依法打击制裁恶意曲解革命历史、诋毁红色经典的言论和行为,为红色文化传播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校刊编辑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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