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相继接到两封读者来信,反映的都是宅基地问题,就此问 题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不少村庄有类似情况,村干部把宅基地 当成了唐僧肉,割者有其方,吃者有其利,得者有其惠。 某村的村民来信说,他们村2000年时曾两次村民直选村委会,但 都没选举成功,第一次得票者没有一人过半数,因此宣布无效;第二 次选举中发生了争执,选举半途而废。在这种情况下,乡政府便指派 了三人组成临时村委会,不曾想这个临时村委会成了长期的,再没进 行选举更换。问题就出在这临时村委会的村委主任身上,他上台不久 就在大喇叭上喊“谁家需要宅基就给村委会写申请,一处宅基3分大, 价格3000至5000元。”然后就在村北的村留机动地里用白石灰划出若 干块宅基地,供村民挑选。信中反映,啥标准条件也不讲,谁交钱就 给谁。一时村里出现了抢购现象,划出若干块宅基地一周内全部售完。 让人更难以认同的是有的村委会委员竟然一下子买下了3块,随后又 抬高价格出售给外村人。就此反映,记者打电话咨询乡里的有关领导, 回答承认村委会是乡里指派的临时村委会,对卖宅基地的事称并不知 晓。而村委会那位买下3块宅基地又出售给外村人的委员承认有此事, 但他说“村里的机动地长期闲着,没有一分钱的收获,与其闲着还不 如当成宅基地卖了呢。”问其收入哪里去了,他回答用在了村干部发 工资、修村村通公路和维修村小学三个方面了。 记者在某市一村庄了解到,这个村的村支书私自决定将一块50亩 的靠国道的基本粮田改作为宅基地,最高价每分1万元向本村村民和 外来者出售,并规定购买者沿国道兴建商住楼,剩下一块未卖出的11 亩地又以宅基地的名义租赁给一家私营企业,租赁期为30年,每年每 亩租赁费100元。有关部门对此曾多次查问,但始终没进行处理,村 民们反映“村支书上面有人”。那位租赁其地的私企老板对此并不觉 着有啥不对,他说,这事在农村很正常,村里不搞这一手收入哪儿来, 干部吃啥喝啥?这个村的村民对其收入持怀疑,多次要求公开账目, 可村里却从没公开其收入多少和开支情况。 据了解,前些年农村曾进行过宅基确权,对合法的宅基地发放了 宅基地确权证,土管部门对以上反映的情况认为“这种做法是非法的, 应该进行查处纠正。”问题挺明白,可为啥又没能进行查处纠正呢? 记者调查中发现原因有三:一是这种现象较普遍,法不责众难以一一 查处;二是村里这些问题一般都与乡有关执法部门和领导有利益关系, 比如以上其中的一个就把所得费用上交乡土管所40%;三是这块唐僧 肉谁吃着都香,地方保护主义者谁也不愿意惹是生非。 本报记者 徐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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