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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批宅基地现象亟须严管

2004-05-13 14:28:39 

  最近,相继接到两封读者来信,反映的都是宅基地问题,就此问
题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不少村庄有类似情况,村干部把宅基地
当成了唐僧肉,割者有其方,吃者有其利,得者有其惠。
  某村的村民来信说,他们村2000年时曾两次村民直选村委会,但
都没选举成功,第一次得票者没有一人过半数,因此宣布无效;第二
次选举中发生了争执,选举半途而废。在这种情况下,乡政府便指派
了三人组成临时村委会,不曾想这个临时村委会成了长期的,再没进
行选举更换。问题就出在这临时村委会的村委主任身上,他上台不久
就在大喇叭上喊“谁家需要宅基就给村委会写申请,一处宅基3分大,
价格3000至5000元。”然后就在村北的村留机动地里用白石灰划出若
干块宅基地,供村民挑选。信中反映,啥标准条件也不讲,谁交钱就
给谁。一时村里出现了抢购现象,划出若干块宅基地一周内全部售完。
让人更难以认同的是有的村委会委员竟然一下子买下了3块,随后又
抬高价格出售给外村人。就此反映,记者打电话咨询乡里的有关领导,
回答承认村委会是乡里指派的临时村委会,对卖宅基地的事称并不知
晓。而村委会那位买下3块宅基地又出售给外村人的委员承认有此事,
但他说“村里的机动地长期闲着,没有一分钱的收获,与其闲着还不
如当成宅基地卖了呢。”问其收入哪里去了,他回答用在了村干部发
工资、修村村通公路和维修村小学三个方面了。
  记者在某市一村庄了解到,这个村的村支书私自决定将一块50亩
的靠国道的基本粮田改作为宅基地,最高价每分1万元向本村村民和
外来者出售,并规定购买者沿国道兴建商住楼,剩下一块未卖出的11
亩地又以宅基地的名义租赁给一家私营企业,租赁期为30年,每年每
亩租赁费100元。有关部门对此曾多次查问,但始终没进行处理,村
民们反映“村支书上面有人”。那位租赁其地的私企老板对此并不觉
着有啥不对,他说,这事在农村很正常,村里不搞这一手收入哪儿来,
干部吃啥喝啥?这个村的村民对其收入持怀疑,多次要求公开账目,
可村里却从没公开其收入多少和开支情况。
  据了解,前些年农村曾进行过宅基确权,对合法的宅基地发放了
宅基地确权证,土管部门对以上反映的情况认为“这种做法是非法的,
应该进行查处纠正。”问题挺明白,可为啥又没能进行查处纠正呢?
记者调查中发现原因有三:一是这种现象较普遍,法不责众难以一一
查处;二是村里这些问题一般都与乡有关执法部门和领导有利益关系,
比如以上其中的一个就把所得费用上交乡土管所40%;三是这块唐僧
肉谁吃着都香,地方保护主义者谁也不愿意惹是生非。
  本报记者 徐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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