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山东实施“三证合一”

2015-09-17 08:38:00来源:山东商报作者:孔蕾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孔蕾)从今年10月1日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申请人只需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请表和全部所需登记材料便可以正常经营了。山东省正在升级改造现有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上登记系统,为确保10月1日顺利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由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受理并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企业无需再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此次改革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具体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统一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规范登记规程,实行一窗受理、一家办理;实施“统一代码”制度,实行一企一码、实时赋码;实行一网互联、信息共享;推进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一照通用。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据了解,以往创办企业需要依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所需时间一般为20余个工作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所需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省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当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任务,目前,时间表、职责分工都已经明确。”据了解,山东省正在升级改造现有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上登记系统,通过“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核发一照、加载一码”,提高准入登记效能,减少行政审批成本,升级与质监、税务部门的数据交换方式,实现与质监、税务互联互通、信息实时交换共享。
  记者了解到,“一照一码”制度实施后,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截止到2017年底,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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