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20多年后 陈满被判无罪

2016-02-02 11:40:14来源:济南日报作者:

经最高检提起抗诉,由最高法指令浙江省高级法院再审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2月1日上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从一审被判死缓,到再审宣告无罪,陈满等了20多年。记者了解到,陈满申诉案是最高检首次向最高法提请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

案件回放

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楼房突然起火,消防人员扑灭大火后,发现了看管人钟作宽的尸体。租住在109号楼房的陈满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1994年11月9日,海口中院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院认定:陈满因未交房租等,与钟作宽发生矛盾,钟声称要告发陈私刻公章帮他人办工商执照之事,并要求陈搬家。陈怀恨在心。1992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到上坡下村109号,与钟聊天,随后从厨房拿起菜刀一把,朝钟连砍数刀,致钟当即死亡,接着纵火焚尸灭迹。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疑点重重

陈满父母和陈满始坚持向相关政法机关申诉。2014年,最高检受理了陈满申诉。经过复查发现多处疑点,并最终提出抗诉。

物证

●根据现场笔录和法医报告,曾在被害人尸体口袋内搜出陈满工作证,但现场照片中没有该工作证的照片。公安机关表示,该工作证遗失,无法附卷。

●根据现场笔录及照片,在案发现场客厅及厨房内发现并提取了带血白衬衫一件、黑色男西裤一件、带血白色卫生纸一块、带血《海南日报》碎片等物品。但公安机关表示,上述物证因已丢失。现场提取的三把菜刀,均未发现血迹等痕迹。

口供

●陈满的供述经历了从不承认犯罪,到作出有罪供述,翻供后再供认,最后全面翻供的过程。

●在有罪供述中,对作案主要情节前后矛盾。

●其有罪供述中,有多处与其他证据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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