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烟台

邮寄3500元海参,丢了只赔1000元

2012-02-14 09:35:00    作者:邱国伟 秦雪丽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邮寄 快递 快递
[提要] 13日,市民毕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一件烦心事。她本来好意帮朋友邮寄海参,不料3500元的海参却在邮寄中丢失。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以“物品没有保价”为由只赔了她1000元。

  本报2月13日讯(通讯员 邱国伟 记者 秦雪丽) 13日,市民毕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一件烦心事。她本来好意帮朋友邮寄海参,不料3500元的海参却在邮寄中丢失。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以“物品没有保价”为由只赔了她1000元。
 据毕女士介绍,春节前她的一个好友要往上海给亲戚邮寄海参,恰巧自己认识韵达快递一个收发快件的小伙子,于是便主动帮朋友邮寄了。填写单子时,对方称为了安全起见,快件内容填写贵重物品即可,不需写海参。
 几天后,毕女士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这些海参已经到达上海。但让毕女士及其朋友纳闷的是,上海的亲戚却一直没收到快递。
 毕女士来到烟台韵达快递公司咨询,经与上海韵达快递总公司联系,对方给出了“货物在投递过程中可能丢失”的答复。由于海参在投递过程中没有保价,商家只愿拿出邮递费用的10倍来赔偿。
 “10倍也只是200多元钱,海参则价值3500元。”毕女士感觉赔偿不对等,况且快递员也并未尽到贵重物品可以保价的告知义务,于是投诉到芝罘工商部门。
 对于海参快递的丢失,韵达快递烟台分公司王经理称,他们已把情况反映给上海总公司,目前还在调查。针对贵重物品,他们推出了一系列保价措施,但由于毕女士没有保价,赔偿确实存在很大困难。
 经调解,韵达快递烟台分公司及上海总公司共赔偿毕女士1000元。对此,毕女士并不满意,她准备继续走法律程序。

 

李润杰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