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2015-11-10 15:21:00来源:作者:
   大众网济南11月10日讯(记者 李兆辉) “双十一”将至,各大商家发布的折扣、赠券、包邮等促销宣传铺天盖地,许多消费者都“跃跃欲试”计划着添置商品。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操控。不要被某些网站或实体店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要切实对比商品质量、价格、性能等各个方面。

一、理性消费,切勿盲目。网购快捷方便,商品种类齐全多样,供消费者选择的空间和自由都很大,特别是“双十一”之际,各类商品促销宣传目不暇接,对消费者感官和心理冲击都较大,容易引起消费者“图便宜”、“机会难得”等心理,购买使用率不高、数量偏多,甚至部分质量难以保障的商品,造成盲目消费。希望广大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消费,切实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消费。
二、谨防欺诈,安全交易。消费者要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在网上交易、充值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号等信息,以防误入“钓鱼”网站。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操控。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要慎重支付。
三、货比三家,择优而选。消费者购物时要“货比三家”,做个“有心人”。不要被某些网站或实体店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要切实对比商品质量、价格、性能等各个方面,对于商家宣传的打折信息要提前核查,看看是否真的“价廉”,对促销的商品要从各类渠道查询,看看是否真的“物美”,真正做到择优而选。
四、留好凭证,便于维权。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保存网上商品图片和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等资料,并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在实体店购物时,留好商品质量保证资料、订单、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要通过网络平台或商家客服部门进行维权,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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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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