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勇回答网友问题:山区养犬也要采取管理措施

2011-03-22 10:2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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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今天上午,仲宫派出所所长刘兆勇做客大众网与生活日报、济南市公安局联合推出的网络互动访谈栏目——所长在线。访谈之后,刘兆勇所长认真浏览了大众论坛,并对网友提出的户籍、养犬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仲宫派出所所长与民警一起回答网友提问(曹亮 摄)

    大众网济南3月22日讯(记者 隋乔)今天上午,仲宫派出所所长刘兆勇做客大众网与生活日报、济南市公安局联合推出的网络互动访谈栏目——所长在线。访谈之后,刘兆勇所长认真浏览了大众论坛,并对网友提出的户籍、养犬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访谈结束后,刘兆勇所长在电脑上调出网友提问并进行解答。记者看到,户籍方面的问题是网友们关注的焦点。网友问:“我想问一下我要改名需要什么证件还有手续,还有我老公是少数民族,我是汉族,可以多生孩子吗?”对此,刘所长回答说:“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18周岁以上成年人除下列情况外,不受理其他理由的更名申请:1、收养、寻回或解除收养关系的;2、出家或还俗的僧、道、尼者;3、长期以笔名、艺名等与姓名事实通用的;4、用字用意有悖于国家政治、有伤风化、有辱人格的;5、使用了新华字典以外的异体字或自造字的。对您提出的少数民族是否能多生育的问题,您需向计生部门咨询。”
    部分网友还询问了养犬方面的问题:“地处山区,养狗听说不需办证,万一出来只疯狗咬伤人咋办?”刘所长回答说:“如养的是大型犬或烈性犬虽不需要办证,但我们派出所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养犬人进行宣传教育,让其圈养或者拴养,因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如经多次劝阻无效,我们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仲宫派出所辖区属于养犬一般管理区,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犬类免疫证明,并每年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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