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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毅“飞痰事件”再追踪

  首次曝光 ,照片证据亮相泉城 ; 独家披露,鲁能两递诉状详情;最新消息,且听三方各有说法;传媒关注,绿茵遭遇信任危机。
2006-08-16 21:29:34
   
 

时间:1998年6月5日
《山东青年报·青年周末》头版头条

首次曝光  照片证据亮相泉城 
独家披露  鲁能两递诉状详情
最新消息  且听三方各有说法
传媒关注  绿茵遭遇信任危机

范志毅“飞痰事件”再追踪

  就在一本《马家军调查》引起全国瞩目的同时,另一个体坛争议的话题并没有被人们淡忘。虽然沸沸扬扬的范志毅“飞痰事件”已过去了半个多月,但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与范志毅本人却仍说法迥异。
  继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向中国足协两递申诉书后,5月21日,范志毅本人在《足球之夜》上矢口否认了这一事件。
  5月26日、6月2日,山东电视台在自己的名牌栏目《道德与法制》中,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到底谁在欺骗公众?
  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采访。

鲁能泰山,准备再次申诉

  鲁能泰山足球队迎战沈阳海狮队的第二天,记者来到鲁能俱乐部驻地,采访了俱乐部副总经理顾章明先生。
  顾章明首先表明了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对此事的态度。他说,俱乐部之所以再次向足协提出申诉,一方面是出于保护队员尊严不受侵犯、维护俱乐部声誉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想通过“飞痰事件”教育自己的队员,乃至全国的球员,一定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从而达到净化足球环境的目的。除此之外,我们不会得到任何有形的利益。
  顾章明认为,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尤其是发生在足球职业化改革的第五个年头,发生在向境外直播的比赛场上,很不应该,它损害了所有中国球员的形象。因此,一定要向足协“讨个说法”。
  顾章明是5月18日晚携带俱乐部的书面申诉材料飞抵北京的。5月19日,中国足协有关官员看到申诉材料后指出,由于提供的证据均为间接证据,缺少范志毅向巴力斯塔吐痰的录像资料和照片等直接证据,同时,中国足协的三位专职副主席均不在京,所以,一时无法召集大范围的听证会并做出处理。他希望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继续收集有关证据,同时,足协也将向比赛监督和裁判进一步了解情况,以争取尽快处理。
  5月21日,再次收集到部分证据的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又一次向足协发出了书面申诉。
  就在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再次上诉的当天晚上,范志毅在《足球之夜》中开口说了话。他说:“说我用唾沫吐他,我肯定不会这样做。记者怎么能看到我在场上吐他?这么多年下来,我在场上能控制住自己,俱乐部也相信我不会这么做。”
  问及此事,顾章明对记者说,范志毅吐巴力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点许多目击者都可以作证。平心而论,电视录像多是跟着有球队员拍,所以,对发生在无球状态下的这种转瞬即逝的突发事件,用录像证实难度很大。
  虽然事发后,巴力指着自己的脸向裁判进行了申诉,但据裁判讲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了什么,并且没有注意巴力脸上有任何伤痕,加之语言问题无法交流,所以裁判未予判罚。尽管难度很大,但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并没有放弃努力。据了解,他们目前已经掌握了几张现场抓拍下来的照片,并准备请有关目击者和当事人写出详实的书面证词。此外,他们正在与更多的记者取得联系,请他们帮助提供更多的直接证据。顾章明副总经理呼吁,请手头掌握资料证据的记者从职业道德角度出发,对俱乐部进行证据、证词的援助,他们将对此提供有偿奖励。
  谈起“飞痰事件”,当事人巴力斯塔说,虽然这事已经过去了许多天,但我仍很气愤。范志毅作为国家队队长,他应该知道在场上怎么做。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巴西,他将受到禁赛很长时间的处罚。
  泰山队9号刘越在接受采访时的话道出的绝不仅仅是球员的心声。他说,全队上下对(范志毅)这种侮辱人格的做法非常气愤。希望各方面本着诚实的态度,采取高姿态来解决这个事情。
  诚实的态度和高姿态确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先决条件。
  顾章明告诉记者,这事要么吐了,要么没吐,非白即黑。如果没有这事,那么便是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对他名誉的损害,他完全可以向足协、法院提出申诉和诉讼要求。
  据了解,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将于近日携带最新证据再次向足协提出申诉。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鲁能泰山如是说

  一方矢口否认,一方言辞坚定。各地媒体对此事的发生时间、具体细节表述不一。本着请当事人说话的原则,记者请鲁能泰山俱乐部有关负责同志回顾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山东鲁能泰山足球队于1998年5月17日15时05分在上海体育场与上海申花足球队进行’98全国甲A联赛第十一轮比赛,当比赛进行到38分钟时,上海申花队队员范志毅故意犯规,身后飞铲我队巴西球员巴力斯塔,造成巴力斯塔左腿膝关节内侧深度为0.3公分、长度7公分左右的伤口,裁判当即出示黄牌进行警告。
  巴力斯塔处理好伤口上场后5分钟左右,范志毅竟狠狠地向巴力斯塔脸上吐了一口痰。巴力斯塔当场指着自己脸上的痰液向裁判申诉(第42分钟),裁判没有判罚。在场队员及观众目睹了范志毅的恶劣行为,全场为之哗然,比赛中场休息时,巴力斯塔立即向金正男教练反映。金正男要求巴力斯塔先打好比赛。比赛结束后,巴力斯塔一直对此事表示不理解和不满,并向俱乐部提交了事情经过的文字说明。
  我们强烈要求按照《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第三条停赛及罚款一款中:比赛中运动员凡有侮辱、指责,或死球时用手或以身体任何的部位触及对方运动员、官员、工作人员及观看者,裁判员必须出示红牌将该运动员罚离出场,对该运动员处以停赛2—3场,罚款1000元,对该俱乐部(球队)处以罚款500元之规定,给予上海申花队队员范志毅处罚,并向我队队员巴力斯塔公开道歉。”

照片证据首次曝光    摄影名记“看图说话”

  正当鲁能泰山俱乐部通过各种渠道寻找范志毅吐痰的确凿证据之时,传来发现了首组当时现场抓拍照片的消息。而抓拍下当时这个稍纵即逝场面的,正是《齐鲁晚报》著名的摄影记者侯新社。
  他在提供给记者一组照片后说,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直接证据?他这样描述了当时的拍摄过程:“当时,我和一位天津记者均在申花队大门后左侧,离出事地点大约有40多米,发现巴力倒地、找裁判交涉……这一细节时,一个摄影记者的职业感觉促使我下意识地按动了快门……”
  吐痰是一秒钟即可完成的动作,拍摄到当时的画面已属不易。当记者问“能不能拍出痰迹在巴力斯塔脸上,最好是张清清爽爽的面部大特写”时,这位多年来在摄影领域“摸爬滚打”的“摄影大腕”摇摇头笑了,他从摄影学的专业角度耐心解释道,按照有关规定,内场的摄影记者只能在球场的两个底线外、广告牌后进行工作。而这一位置,离事发地点最近也有40多米。从这一地点用较为先进的400度长焦镜头拍摄,也无法拍摄到面部大特写,况且场上队员林立,视线受阻。接着,他在分析当时的光线时举了一个例子:摄影师用相机表现一个人脸上挂满汗珠时,常常采用逆光或侧逆光,而且要视脸上分泌物的多少而定。光线太暗,肯定无法办到。
  记者随后采访了另一名赴上海采访的摄影记者、《济南时报》的孙苌青,孙苌青也证实了这一点。
  侯新社告诉记者,自己既不是泰山球迷也不是申花球迷,站在一个新闻记者的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说,当时的事情确实发生了。

来自足协、申花的声音

  6月1日晚,记者拨通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张吉龙的手机,他告诉记者,自己正在医院,明日上班后再接受采访。6月2日8点30分左右,记者拨通了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王俊生的手机,王俊生告诉记者,此事正在调查之中。他请记者与纪律委员会联系采访。随后,记者又将电话打到了另一位副主席南勇的办公室,南勇告诉记者,自己刚刚从法国土伦杯上回来,尚没有看到鲁能泰山俱乐部的申诉书。在此之后,记者又多次与张吉龙联系,未果。
  由于范志毅本人正在国家队集训,备战6月4日的中韩足球对抗赛,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因此,记者又将电话打到了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一位姓“郁”(音)的工作人员告知,瞿郁明总经理已外出。在询问俱乐部对此事有何看法时,这位工作人员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舆论调查再出结果    绿茵遭遇信任危机

  6月2日,山东卫视第510期《道德与法制》节目,以《球品·人品》为题对上周二该栏目《谁在欺骗公众?》进行了简单回顾后,公布了“公众到底该信任谁”的调查结果:在为期一周的时间里,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观众参加踊跃,其中98%的观众相信“飞痰事件”确实发生了,仅有2%的观众信任小范。
  这是电视传媒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做出的第二次舆论调查。而在上一次《足球之夜》的舆论调查中,20394名观众为中国球员场上道德水准打的平均分也仅为2.1分,不及格!它说明,对于正在发展之中的中国足球来说,球员的整体道德水准在下降,前途岌岌可危。
  《道德与法制》节目的记者孙震博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请观众设想一下,假如没有“吐痰事件”,这次调查又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中国球员的职业道德得分将是多少?  (后被《读报参考》转载)   

编辑: yang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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