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海报新闻 媒体矩阵

大众网
全媒体
矩   阵

扫描有惊喜!

  • 海报新闻

  • 大众网官方微信

  • 大众网官方微博

  • 时政公众号爆三样

  • 大众海蓝

  • 大众网论坛

  • 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方式: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58000678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97009

首页 >新闻 >国内新闻

内地入岛货物为何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海南省省长详解两点考虑

2021

/ 06/2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姜雪颖

手机查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当日公布并实施。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增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徐想 摄)

  对此,6月2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样的制度安排是出于重复征税和公平竞争两方面考虑。

  全岛封关运作以后,内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实行不同的税制安排。届时,如果货物由内地进入到海南自由贸易港,不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价格中仍然含有这两个税,这些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无论是直接的零售,还是加工后再进入到零售环节,都将再次被征收消费税,从而造成了重复征税。

  此外,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有利于内地货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之后,与零关税进口货物以相同的不含税价格公平竞争,还有利于降低海南本地的生产生活成本。

  “因此,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冯飞称,下一步,将按照法律的要求,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好具体的办法。

责任编辑:于琳琳

相关推荐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