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小记者 国际日报山东版

      您的位置: 大众网首页 -> 新闻1 -> IT新闻 

 

上海判决飞利浦域名纠纷 网上抢注知名品牌无效

2004-01-30 15:40:06 人民网


    上海市二中院日前对一起因不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裁决而提起的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原告蒋海新要求确认域名philipscis.com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蒋海新于2002年3月注册philipscis.com域名。同年9月,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作出裁决,将争议域名转移给飞利浦公司。蒋海新不服,遂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停止执行上述裁决,并确认域名philipscis.com归其所有。


  上海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飞利浦公司于1980年在中国注册PHILIPS商标,该商标在世界近150个国家获得注册,并已开通域名为philipscsi.com的网站。原告注册域名的前7个字母与PHILIPS商标完全相同,后3个字母与飞利浦公司的CSI部门简称仅顺序不同。原告网站在首页页面上标有飞利浦公司用于全球的宣传标语。该网站主要从事飞利浦公司CSI部门产品和技术支持与服务。网站注明所有人为上海新屋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蒋海新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院认为,飞利浦公司请求保护的PHILIPS商标权利合法有效;原告注册的域名与飞利浦公司商标十分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且原告对该域名并不享有权益,也没有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原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编辑:余梁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 专刊推荐 :::

  人  物  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  
丰  收
  都市女性
  现代教育
  资  讯
  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
  速  读
  发  现
  青 未 了
  健    康
  财  富
  人文阅读

::: 新闻专题 :::

-

感受海尔“流程再造”

-

每周救助一户特困家庭

-

“三农”问题政策解读

-

鲁中新闻丝路文化之旅

-

大众网 总编在线

-

第五届国际果蔬博览会

-

魅力济南 大众网报道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