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

2018-12-19 14:15:00来源:大众网作者:丁仕杰

  12月17日,国家监委在京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当日,国家监委发布《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50位特约监察员的履职生涯正式开启。特约监察员履行好职责将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精准更有效行使监察权,“让监督者接受监督”不再是口头说说,纸上写写。

  纪检监察监督是一把“利剑”,管好这把“利剑”,不仅需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内部监督,同样需要“万目睽睽”的外部监督。特约监察员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8月24日印发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特约监察员履行的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特约监察员将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等方面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重点监督。

  特约监察员还能发挥“好帮手”作用,“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从第三者视角弥补纪检监察机关长期以来“我监督别人”造成的认知盲区,避免“当局者迷”。 除此之外,特约监察员还要行使“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成效”的职责,既要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决策部署,又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挥其纪检监察机关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把特约监察员这块好钢用在刀刃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严格依纪依法,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特约监察员是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力量,建设“模范机关”,既要强化自我监督的“内服药”,也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外用药”。“内”“外”结合,才能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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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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