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也要讲纪律守规矩

2019-06-18 16:03: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唐计贞

  近日,省纪检监察网站通报了一则案例:聊城市茌平县某村支部书记李某某将套取小麦直补款用于村修路架桥等村内公益事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接受调查之初,李某某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认为多申请的小麦直补款都用在村里的公益项目支出上,是实实在在地为村民办好事,一分钱也没有进自己的口袋,咋能算违纪?

  基层办案中不乏这样的好心”村干部,为子女不孝顺的困难户办理低保,为不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申请危房改造,为精准扶贫户造假资料申请医保报销……表面上看这些都是村干部为困难群众做的“好事”,虽然己没贪没占,但其实已经逾越了底线,破坏了规矩,违反了纪律。对于这种违纪行为,如果不执行纪律处分或执行不严不力,“铁的纪律”就可能变为“豆腐纪律”。

  漠视党纪党规,为群众好事也是破纪。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本是理所应当,但必须建立在遵纪守规的基础之上,这是基本的组织纪律原则,也是不可逾越的规矩底线。纪律规矩不是“稻草人”,不容漠视。真正为群众办好事,要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而不是仅把“一分不拿”作为清正廉洁的唯一标准;要时刻警惕纪律的底线,而不是为了不得罪人而踩“红线”越“雷池”;实实在在为百姓群众解决困难,而不是为了一味获得好口碑而弄虚作假。

  逾越纪律底线,为群众办“好事”终成“坏事”。我国是个人情社会,特别是在农村,门对门、亲连亲,村干部面对困难的群众的诉求难免会起同情之心。但绝不能以同情之心挑战党纪、违背党规,为一小部分人谋利,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败坏的是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威望,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样的“好事”也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群众的监督。最终,违纪行为被发现,违规办理的帮扶政策被取消,村干部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违反党纪党规办的“好事”终成了“坏事”。

  把“好事”办好,讲纪律守规矩是首要的。“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真正把“好事”办好,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弦,敲响警示钟,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纪律规矩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成为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主动接受监督,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始终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管住小事小节,常悬心头的制度“利剑”,常怀敬畏纪律之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