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务员性病检查先别与隐私权扯上关系

2012-03-22 14:29:00来源:大众网作者:秋风落

    作者:秋风落


    某公益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寄送建议信,认为在没有确定女公务员性病检查与工作有直接关系之前,建议修改或取消《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对女性妇科的检查。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负责人、中山大学副教授柯倩婷表示,很多女性在体检中感受到身体的不适,觉得隐私得不到尊重,但又投诉无门,只能默默忍耐。(据3月20日《京华时报》)
    女公务员接受性病检查,确实涉及到了个人隐私,但是没有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权。隐私权是什么?隐私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女公务员接受性病检查,是录用公务员之前采取的必经程序,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所以不存在侵犯隐私权问题。
    女公务员感觉隐私权被剥夺,原因是因为感觉妇科体检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没有关系,实际不然。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妇科检查的重点为性病、恶性肿瘤等,多数性病不影响公务员正常履行其岗位职责,但其传染性不容忽视,作为公务员接触同事、群众人员较多,又增加传播的风险。接受妇科检查涉及了个人隐私,但以危害别人的生命健康的隐私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随着权利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尊严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尊严的提高要有一个底线,不能以保护个人尊严而忽视他人利益,不能以保护个人尊严而挑战制度尊严。女公务员做妇科检查,就是为了检查体检者的身体情况能否胜任工作,与窥探隐私没有关系,因为标准不是为某个人而制定,也不是为某个人单独执行。如果上升到隐私权的高度,那就有点矫情了。
    当然,随着人们对健康概念的认识,权利意识提高,体检标准理应与时俱进,但这首先需要的是医学的证明,隐私权先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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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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