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卖淫女,这个老鸹“太有才”!

2012-03-26 13:10:00来源:大众网作者:毛开云

    作者:毛开云

 

  59岁的刘某,在重庆九龙坡含谷开设美容院,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私下组织卖淫,还对卖淫女实施“绩效考核管理”。昨日,九龙坡警方向重庆晨报记者公布了此案情况。(3月25日重庆晨报)

    “绩效考核”这个词,很多人一定不会陌生。当教师的有绩效工资,在企业干要考核绩效。重庆这个老鸹竟然把“绩效考核”引入对卖淫女的管理,真是 “太有才”了!

    报道称,据调查,刘某从2011年12月起以开设美容美发店为幌子,接纳一些从事卖淫活动的失足妇女。刘某对卖淫的失足妇女安排编号,并提供食宿进行日常管理,规定每月只有4天休息时间,实行“绩效管理,竞争机制”,而刘某则坐享其成,从失足妇女的卖淫收入中每次提取30元至40元的嫖资。

    从报道中看出,重庆这个老鸹还有几把“刷子”。第一,他知道组织妇女卖淫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干,但他又想干,既然不能正面接触,干脆就来侧面迂回,因而打着开美容美发店的幌子。第二,他的管理还“有章有法”(安排编号),“一张一弛”(每月休息4天),引入先进的、现代的管理方法(绩效管理),调动卖淫妇女的积极性,实行自己不劳而获的目标。第三,他还懂得做生意的道理,不能“一口吃成大胖子”,要“细水长流”(每次提取30元至40元的嫖资)……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生意没做几个月,就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只得乖乖地束手就擒,目前因涉嫌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已被刑事拘留。

    按照《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报道中虽然不知道重庆这个老鸹容留、介绍了多少妇女卖淫,提取了多少嫖资,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但是,既然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说明这个老鸹已经涉嫌犯罪,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来已经59岁了,按照中国人的习惯马上进入老人行列,应该安度晚年了,然而却要在牢狱中或管制下开始老年生活,这能怪谁呢?只能怪自己“太有才”,“太有才”到了不知羞耻、糊里糊涂、违法犯罪的地步。

    法律无情,不管你再聪明、再有才还是即将成为一个老人,只要你胆敢与法律作对,哪怕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一旦被查处,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做人的底线,也是我国法律的底线,突破这个底线,你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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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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