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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在5%至12%之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 [详细]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有关情况。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