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991166消息 (记者 张贵君 见习记者 郭学军) 各种办假证和公关招聘的野广告早为大家深恶痛绝,而张贴这种广告者也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昨天中午,在济南泺源大街东段,记者巧遇一名男子正沿街张贴野广告,于是记者一边报警一边跟踪,几经周折,及时赶到的民警将这名野广告“贴手”当场抓获。 发现目标 昨天中午12:05,记者在泺源大街东段的公交车站等车,意外发现有一男子正在张贴招聘男女公关的小广告。该男子手法娴熟,双手插在衣兜内,左手一扬把一张贴在站牌上,右手已经取出了另外一张,同时环顾四周,发现没人注意,身体一转,第三张已经拿在手里。发现有人来等车,该男子稍微收敛了一点,车辆一走很快又投入“工作”。有乘客发现了这个男子,忍不住投去鄙夷的目光,该男子看到有人注意他,神色仓皇地向西走去。出于职业敏感,记者决定跟踪此人看个究竟,同时准备随时用手机向110报警。 锁定目标 12:10,该男子从马路中间的豁口穿过,来到泺源大街路北的公交站牌继续作业。记者看到该男子从站牌东边走到西边,从后面转到前面,几分钟下来,本来好端端干净的站牌和车站广告画面上,就贴上了不下40张惹眼的红色野广告,该男子继续若无其事地把手插在衣兜里,快速环顾周围,好像发觉情况异常,有点惊慌地向西走去。记者紧紧盯住目标,看到目标有丢失的危险,12:15,记者向济南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并在后面紧紧盯住疾步离开的该男子。 警车出动 该男子从路北过了东舍坊街路口走到南侧中国银行大楼附近,在黑虎泉站牌处放慢脚步,慢悠悠地抬眼张望,看到“情况正常”,附近只有一名乘客在等车,该男子又迅速出手,转眼间站牌广告上一口气被贴上了十几张野广告。记者站在中国银行大楼门前的台阶上,相机只按了一下快门,该男子一系列动作已经完成。报警后大约3分钟,一辆110巡警车由西向东驶来,到达东舍坊街路口稍停后到了马路北侧。看到闪烁的警灯,该男子如惊弓之鸟,赶紧收手,迅速向路北逃窜。由于警车距离较远,看不到记者招手示意,记者急忙向110报告了最新的具体方位,并在后面紧紧追赶该男子。 抓获目标 12:20,在东舍坊街路口以西约150米处,历下区110巡警中队的巡逻车终于发现目标,从西向东迎面驶来。记者同时从东向西夹击,或许该男子估计到事情败露,他躲在路边的墙根下一直不动,当值班民警上前讯问时,他从衣兜里掏出了尚未贴完的大把野广告,承认刚才的行为。110巡警做了现场记录后移交给随后赶到的司里街派出所民警处理。 昨天下午5:00,司里街派出所杨晓光副所长告诉记者,经初步审查,该男子自称王红军,黑龙江人,现年29岁。据他自己说,由于在济南没钱看病,前两天有人在济南火车站找他要求在这一带贴小广告并付给20元工资,由于后边有人监视他的“工作情况”,他就这样做了,至于雇主的情况他都不知道。目前派出所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相关链接 对乱涂乱画者的处罚规定 ●从今年2月8日起,济南市政府通过了《济南市禁止乱涂乱画乱张贴的规定》。《规定》明确提出,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行为的治理工作。公用设施、墙体、电杆、树木及其他设施的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应当及时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由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清理,所需费用由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从今年8月1日起,《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对市内张贴野广告行为进行处罚,每处至少罚款20元。凡在市政公用设施、墙体、电杆、树木及其他设施上张贴、涂写户外广告或者未在指定的户外广告招贴栏内张贴户外广告的,每处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通知通讯经营单位停止行为人的通讯业务,通讯经营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停止违法行为人通讯业务的,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张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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