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案32骨干昨集体过堂

2011-12-21 12:57:00    作者:   来源:青岛日报 青岛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骨干 被告人 涉黑 证据确实充分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公安机关 组织卖淫罪 聂磊涉黑案 检察机关 强迫交易罪
[提要] 据介绍,聂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青岛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聂磊、姜元、任昊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

 

 

 

 

青岛法院昨审理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32名涉黑案“骨干”集体过堂 聂磊本人涉嫌十项罪名

  核心提示

  昨天上午8时,胶州法院四周被“重兵”把守,法院四周全都拉上了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前,十余辆警车和150名警力参与执勤,维持法院及周边正常秩序,胶州法院两侧主要道路上,也实行全天候交通管

制,禁止任何车辆通行。在法院内,备受公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正式开审,以聂磊为首的32名涉黑案“骨干”集体过堂,其中检察机关共对聂磊提出了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总共十项罪名。

  现场 32名被告人昨集体过堂

  近日,备受公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共144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十余项罪名,将在青岛法院被陆续开庭审理。其中,以聂磊为首的32名被告人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昨天在胶州法院大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聂磊、姜元、任昊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并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办游戏场所等方式,聚敛了大量财富。公诉机关认为,聂磊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以及其他群众16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截至下午6点,法庭调查尚未结束,法官宣布休庭,今天将继续开庭。据了解,预计此次开庭约需两周时间。

  深入 公安揪出“害群之马”

  2011年10月21日下午4时,青岛市公安局通报有关“聂磊涉黑案件”的侦破情况。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本市公安机关抓获这一犯罪组织成员209人,从中逮捕161人。同时青岛市公安机关协助和配合纪检、检察机关严肃查处青岛市公安队伍中涉及违法违纪和“保护伞”问题,目前共有14名公安 民警被查处,青岛市打黑除 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 中,青岛市公安机关抽调360 余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先后转 战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河 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17个省、市,形成案卷达206卷,将该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其成员抓获。

  在这次发布会上,公安机关通报,自去年以来,青岛市公安机关通过侦办聂磊涉黑案件,协助和配合纪检、检察机关查处了青岛市公安队伍中的涉及违法违纪和 “保护伞”的问题。共有14名公安民警被查处,其中包括原市北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原李沧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对于他们的涉嫌犯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对公安队伍中的这些个别“害群之马”,青岛市公安机关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纪检、检察机关彻查公安队伍中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新闻内存

  通缉 公安部下达B级通缉令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下达了B级通缉令,通缉令中指出,2010年3月27日,犯罪嫌疑人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山东省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并损坏物品若干。此外,聂磊还涉嫌贩卖毒品。现犯罪嫌疑人聂磊在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通缉令中首次对外曝光了聂磊的具体个人信息:聂磊,青岛口音,男,1967年7月17日,身高1.80米,曾用姓名张泷,户籍住址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39号3号楼……

  落网 130余名成员被抓获

  2010年9月8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消息,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青岛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被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该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组织卖淫、贩毒、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多项犯罪。

  公诉 该案涉及十余项罪名

  2011年4月19日,聂磊涉黑案件终于有了新的进展,市检察院依法将聂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首批起诉被告人27名。

  据介绍,聂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青岛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定,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等十余项罪名。青岛市检察机关将对其他10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陆续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隋乔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