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仨月查处交通违法1228.6万起 重点管理“七类车辆”

2016-11-04 16:5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樊思思

  

山东省公安厅11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8月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28.6万余起,重点管理客车、渣土车等七类车辆。

    大众网济南11月4日讯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8月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联合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以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七类车辆为管理重点,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28.6万余起。

  据介绍,随着年末岁尾和春运的临近,货物运输将进入繁忙季节,容易发生超载、不按规定让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国省道主干线、县乡道路交通压力增大;冰雪等恶劣天气多发,对出行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山区道路、县乡道路和高速公路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当前处于农闲季节,农村群众走亲访友、赶集购物出行增多,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现象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呈现高发势头。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金城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当前道路交通的特点和状况,继续强化措施,全力以赴防事故、保畅通。充实路面警力,强化路面管控,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省际、市际交界处以及重点高速公路的进出口设立执勤点,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把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每月通报重点车辆违法、事故情况,定期联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和媒体约谈、曝光违法突出运输企业,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格落实3年以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探索实行驾驶人违法记录黑名单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内容。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紧紧依靠党政领导,动员各方力量,推动落实社会单位责任追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民战争。

  据介绍,今年8月份以来,公安机关联合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进行道路安全隐患滚动式排查,排查各类交通安全隐患789处。以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为管理重点,严查严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28.6万余起,其中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同比上升6.6%;查处超员违法行为同比上升66.3%;查处超载违法行为同比上升30.5%;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同比上升27.9%;查处毒驾违法行为同比上升407.1%;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同比上升18.2%。加快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排查交通标志95489个,整改交通标志5884个;排查交通标线18055公里,整改交通标线1866公里;排查信号灯控制路口12575个,整改6953组。

  公安机关温馨提醒:一,秋冬季是货运高峰期,也是货车超载违法多发期,超载行驶极易发生因制动失效导致的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不要超载运输。同时,驾驶货车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制动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以免车辆发生侧翻。

  二,目前,一些农村地区公共交通资源比较匮乏,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普通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比较普遍,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货车是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货车载人隐患多、危害大。因此,请勿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

  三,在农村道路行驶,要随时注意路况变化,车辆驶入弯、坡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并鸣笛示意,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四,秋冬季节,雾霾天气多发,影响安全出行。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控制车速,保持低速行驶和安全车距,开启近光灯、雾灯及示宽灯,谨慎超车、会车。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点,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樊思思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华飞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