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治气”放大招 采暖季将停止土石方作业

2017-09-05 11:26:0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在昨日(4日)召开的济南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会议上,济南印发了济南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济南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及各县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县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原始数据实时上传

  济南将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原始监测数据按规定实时上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传率达到90%以上;10月底前,章丘区及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监测站点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各县区要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每月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降尘量。全面推进各镇(街道)监测站点建设、数据发布及排名工作。

  7190家“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本月完成

  围绕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济南提出,2017年9月底前,完成7190家“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其中关停取缔5424家,提升改造1766家。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大气污染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济南提出,要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自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排放“散乱污”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停产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企业升级改造。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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