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国企领导公款私用构成贪污罪

2011-11-10 15:25: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反贪局 国企领导 公款私用 贪污罪
[提要] 今天上午,很多网友通过网络问出了困扰已久的问题,其中也不乏带点火药味的留言:“请问国企里的领导干部用公款为自己买保险,算不算犯罪?!”“我老头在工商局工作,被检察院带走了,说是受贿,被拘留了。我想问问得在检察院拘留多少天啊?急死人了。”“检察长,您看看我这事儿检察院到底管不管?”……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刘文清在参考了随身带来的诸多资料后,对每个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回答。

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刘文清与网友在线交流

    大众网济南11月10日讯(记者 姜洋)今天上午,很多网友通过网络问出了困扰已久的问题,其中也不乏带点火药味的留言:“请问国企里的领导干部用公款为自己买保险,算不算犯罪?!”“我老头在工商局工作,被检察院带走了,说是受贿,被拘留了。我想问问得在检察院拘留多少天啊?急死人了。”“检察长,您看看我这事儿检察院到底管不管?”……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刘文清在参考了随身带来的诸多资料后,对每个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回答。
    “这位网友关于国企领导挪用公款买保险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刘文清说,“国有企业的领导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为自己买保险,相当于用公款为其应该支付的保险费买单,应当构成贪污罪。如果是经集体决定用公款买保险的,那么就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参与了决策、决策是否代表了单位意志:如果买保险的人没有参与决策,只是在他人决策后也被买了保险,其便不构成犯罪;如果参与决策的人都为自己买了保险,则涉及到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别,这就要看其中单位的意志有没有得到体现,参与决策人及具体办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是否受益。”
    “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最大的区别就是单位意志有没有体现、私分是否有集体性。”刘文清解释说,“私分国有资产罪体现了单位意志,决策者和具体办理人员以外的人也获得了利益,即使人员不多也是如此,而贪污罪是个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即使人员众多也是如此。”
    一位情绪有些愤怒的网民跟帖诉说了自己买保险被欺骗的经历,同时询问是否在检察院管辖范围。刘文清细细想了很久:“他的遭遇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我们都不清楚,不能随便下定论,如果真存在问题希望他能与我们联系。”随后他对这名网友做出了解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这个问题主要看保险公司属于什么性质,如果该公司属于国有公司,此事归检察机关管辖;如果不属于国有公司,归公安机关管辖。您也可以直接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来反映情况。”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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