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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年底,山东社会组织总数达43411家,备案登记社会组织1.6万个。到2020年底,要达到全省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全省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 [详细]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说,《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这是慈善法当中慈善募捐的定义,也是它的内容。而个人求助是自然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的困难,请求社会公众给予帮助。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