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合作机制为“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搭建了制度平台

2017-08-01 18:33:06 来源: 新锐大众 作者: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现状与机遇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国的经济发展、贸易增长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了广大的市场和丰富的产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众多、地域广阔、资源丰富,与我国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GDP之和约占全球GDP的16.0%,人口占全球人口的43.4%,对外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1.7%。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间贸易额为9535.9亿美元,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25.9%,体现了全球经济缓慢恢复的背景下,“一带一路”贸易合作的良好态势。

  中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主要进出口市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中国是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泰国、俄罗斯、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的主要出口目的国,同时也是沿线主要贸易伙伴国的第一进口市场。2016年,中国向沿线国家出口达到5874.8亿美元,占中国总出口的27.8%。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商品主要由劳动密集型产品构成,占比最高的是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和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高达35%。中国主要从沿线国家进口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和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占比高达51.4%。

  “一带一路”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建设加速了中国与沿线国家在铁路、公路、港口、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为中国企业拓展沿线国家市场提供了重要机遇。“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以来,首先重点开展了中国与沿线国家在交通、通信领域的互联互通,一大批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已取得初步成就,既带动了资金、技术、产能的输出,也为沿线国家间开展贸易合作降低了成本、提供了契机。

  “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除了现有的多边、双边贸易合作机制外,次区域合作、经济走廊、产业园区、政策对接、博览会等多元合作机制为“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搭建了制度平台。在今年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机制取得了积极进展。这些贸易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为“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提供机制保障。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主要障碍

  沿线各国经济发展差异明显,与中国的贸易紧密度不尽相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和贸易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沿线国家中既包括少数发达国家,也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大量发展中国家。这种差异性会使“一带一路”建设难以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也会加剧多边磋商谈判的难度。

  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普遍较高,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带来挑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为主,其关税壁垒均处于较高水平,这对相互间贸易构成一定阻碍。此外,由于中国对沿线国家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产业存在一定的同质竞争,易引起贸易摩擦。贸易便利化软件水平普遍不高,海关清关效率、过境管理的透明度、通关手续的烦琐等均对贸易畅通起到阻碍作用。

  国际贸易的规则体系还不稳定。“一带一路”本身并不是一种紧密型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仍然以遵从WTO多边贸易规则、双边贸易协定为主。而在沿线国中,目前仍有很多国家尚未正式加入WTO,其外贸政策将会对货物的自由流通产生一定负面效应。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方面,中国目前只与少数沿线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总体而言,与沿线国家间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文化的多元化、地区冲突不断、地缘政治不稳定使贸易合作存在一定风险。目前,“一带一路”沿线某些地区仍存在地区冲突、地缘政治不稳定,政权更迭、文化鸿沟、宗教冲突、种族歧视、经济差异等使得一些地区和国家尚未建立稳定的发展环境,其市场风险处于较高水平。

  加强“一带一路”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

  积极推进双边、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一带一路”贸易合作需要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度保障,在多边贸易谈判暂时难以取得实质进展的形势下,可以优先开展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根据不同的贸易伙伴,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贸易合作。

  寻求新的贸易增长点。中国的传统货物贸易优势为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沿线部分贸易伙伴的优势集中于资源密集型产品,还有一些国家农产品贸易优势明显。虽然中国与沿线国家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但传统的比较优势对贸易增长的带动效应不足。各国应联合科技研发,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的产品竞争优势,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高技术商品贸易推进,提升产品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现贸易便利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还未加入WTO的国家,关税仍处于较高水平,通过双边、区域谈判降低关税壁垒仍有较大努力空间。应对非关税壁垒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于较多使用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的国家,可以通过外交交涉促使其减少调查中的不合理、不规范做法,尽量减少贸易救济措施的使用频率;对于较多使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国家,可在WTO框架下督促其加强相关措施、标准的透明通报,减少对贸易的不必要阻碍;利用落实WTO《贸易便利化协议》的有利时机,有步骤有计划地督促各国简化通关手续、保障货物畅通。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联合预警,规避风险。为尽可能减少地区政治形势的不稳定对贸易产生的负面影响,应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与沿线各国政府对本国及周边区域的政治风险、军事风险等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和判定,在风险因子萌芽时期联合预警,及时防范,减少冲突,规避风险。

  (作者:杨荣珍 贾瑞哲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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