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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程序
(一)推报人选。推报人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产生渠道有四种:一是通过各市级青联推荐参评人;二是由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社团)、院校、企业向组委会推荐参评人;三是组委会经与各方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参评人;四是自荐或他人推荐,在征求自荐人或推荐人、被推荐人单位意见后,产生参评人。同一单位推报候选人一般不超过3名。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专业分布,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商请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人选。
(二)确定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资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评资格。组委会将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综合考虑人选所代表的专业、地区等因素,初审确定50位入围参评人。之后召开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30位正式候选人。
(三)候选人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将30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建议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必要时,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以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实地、全面考察。
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开通网络、电话、短信投票平台,接受社会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最终评选。在组委会监督下,自评审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本届评委会。评委会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半数时,方可召开评审会。评委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公示情况的说明和社会公众投票情况的汇报后,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排列,前10名当选。但前10名中,同一行业不得超过3名。如果多于3名,则按得票多少取前3名(当第三名出现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前3名时,由评委会就同票的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直至确定出前3名作为本行业的当选者),空缺名额由其他行业的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当第十名出现同票时,由评委会就同票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直至确定出前10名。由此选出的前10名候选人获得“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其余20人获得“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30位正式候选人都将作为“2006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光华龙腾奖)”评选山东省选区人选予以推报。

评选过程中,评委会将指定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监督和统计工作。评选全过程在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对评选结果当场公证。如出现规定以外的情况,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