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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
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青联、专业协会,省直机关青联,省企业青联,各有关单位:
为发现青年设计人才,树立自主创新楷模,展示“设计”在提升民族产业核心竞争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全省广大青少年锐意创新、立志成才,带动更多优秀青年设计人才脱颖而出,服务我省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与山东省青年联合会于2006年9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举办首届“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在山东工作的职业设计师、设计管理者及与设计相关的政府部门、设计院校、设计社团中介组织、设计媒体、设计研究机构中的专业人士。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3、以设计为手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二、评选机构
1、“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由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与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协办。
2、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方面权威人士担任顾问。
3、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及获邀设计业专家等共同组成的“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4、设立由主办单位指派的专家与建议邀请的设计行业专家、有关方面权威人士组成的“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团专家库。在组委会监督下,随机抽选产生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5、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青联秘书处),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推报人选。推报人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产生渠道有四种:一是通过各市级青联推荐参评人;二是由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社团)、院校、企业向组委会推荐参评人;三是组委会经与各方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参评人;四是自荐或他人推荐,在征求自荐人或推荐人、被推荐人单位意见后,产生参评人。同一单位推报候选人一般不超过3名。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专业分布,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商请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人选。
(二)确定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资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评资格。组委会将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综合考虑人选所代表的专业、地区等因素,初审确定50位入围参评人。之后召开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30位正式候选人。
(三)候选人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将30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建议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必要时,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以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实地、全面考察。
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开通网络、电话、短信投票平台,接受社会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最终评选。在组委会监督下,自评审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本届评委会。评委会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半数时,方可召开评审会。评委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公示情况的说明和社会公众投票情况的汇报后,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排列,前10名当选。但前10名中,同一行业不得超过3名。如果多于3名,则按得票多少取前3名(当第三名出现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前3名时,由评委会就同票的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直至确定出前3名作为本行业的当选者),空缺名额由其他行业的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当第十名出现同票时,由评委会就同票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直至确定出前10名。由此选出的前10名候选人获得“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其余20人获得“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30位正式候选人都将作为“2006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光华龙腾奖)”评选山东省选区人选予以推报。
评选过程中,评委会将指定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监督和统计工作。评选全过程在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对评选结果当场公证。如出现规定以外的情况,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决定。
四、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2006山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参评人推荐(证明)表,一式3份。
2、提供参评人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3份。要求用A4纸打印,真实客观、实事求是,事迹材料要文字简练,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及主要事迹等。
3、提供参与或组织实施的设计项目的文字、图片或声像资料各1份(以刻录光盘形式报送,具体标准为:文字用A4幅面,WORD格式存储;图片幅面30×42cm,精度为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或TIF。注:图片资料同时提供A4幅面的彩色打印样稿)。
4、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事迹材料中涉及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3张(照片电子版需随图片、声像资料光盘一起报送)。
5、参评人推荐(证明)表、5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事迹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档,保存为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sdsjyjcqnpx@126.com,并打电话确认。
上述材料需经推荐单位党团部门或所在专业协会核实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参评人自行承担所提交材料的法律责任,组委会有权公开发布、出版。组委会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或公示中出现异议时,可以安排工作人员赴候选人所在单位调查核实。如有虚假成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推报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择优原则,着重考虑参选对象在设计领域做出的贡献、建树的影响、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否具备示范楷模作用等因素推报参评人。
2、各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出具盖有公章的书面证明)。推荐(证明)表应盖有市级(含市级)以上专业协会、青联或专业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团部门的公章。
3、有关表格可到山东省青年联合会网站(www.sdyf.cn)的青联动态栏目内下载。
4、所有推报单位和个人须在10月15日前将全部推荐材料和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评审。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晓明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省青联秘书处,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073833,82073894(传真)
E-mail:sdsjyjcqnp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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