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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职能 促进新农村建设

2006-12-29 17:16:01 大众网
   
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与各乡镇、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五莲县财政局 惠鑫  李兆双


  五莲县是一个山区县,也是一个省级财政困难县。近年来,随着对“三农”政策的不断倾斜,该县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如何通过政府主导、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全面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现结合该县实际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
近年来,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了较大改观。
  一是农村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该县税费改革以来,逐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并自2006年起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2000年该县农民税费负担总量6556.52万元,人均158.14元,税改后,2005年农民负担总量693万元,人均16.4元,人均减负141.74元,减负率达到了89.6;取消农业税后,今年该县基本实现了农民合同内的“零负担”。
  二是农民得到了更加切实的实惠。近年来,在减免农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该县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成品油补贴和贷款贴息五项政策,大幅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近几年全县共兑付粮食直补资金1144.4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47万元,优质改良玉米良种给予补贴100万元,成品油价格补贴447万元,肉牛养殖、特种动物养殖贷款贴息10万余元。在多种政策合力下,促使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三是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实质性突破。该县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实施国家“二期义教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危房改造工程,自2001年以来,先后投入3687万元资金,改造和新建校舍面积达7.1万平方米;同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实施了了“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使该县农村贫困家庭共计3621名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因贫失学问题。
  四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2001年以来,该县财政投入水库除险加固、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村村通自来水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2300万元,投入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双增”工程、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农田基本建设资金900万元,投入农网改造、“村村通”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40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是乡村两级基层组织得以高效运转。该县将转移支付资金向基层倾斜,将上级和县级配套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农业税下调补助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分配到乡村,其中乡镇级每年3421万元,每乡镇平均285万元,村级1012.5万元,每村平均1.6万元。同时,针对村级经费缺口大的实际,专门制定了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一大部分,按照大村每村每年3万元、中村每村每年2万元、小村每村每年1.5万元的标准分配到各村,村级经费占到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23.02%,使全县村级干部工资、办公经费、书报费及“五保”等救济支出得到了基本保证,村级组织保持了正常运转。
  六是农村社会“安全网络链条”得到进一步完善。该县以构建“城乡联动、制度统一、标准有别”的农村安全保障体系为着力点,初步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家庭赡养协议、救灾救济、农村医疗救助、义务兵家属优待、农村五保供养、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一系列救助体系,在全县农村架起了社会救助的“网络链条”。目前,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8.1%,近9.5万(人次)农民获得就医补助;有万余人领取农保养老金,959名符合政策的农民得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全县39.4万余人(次)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
    二、目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难点
  总结该县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大矛盾和六个难点:
  两大矛盾:一是资金供给量小与需求强烈的矛盾。由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增长快,县乡两级财政无力拿出较多的资金支援农业发展,加上乡村经济实力不足,用于支援农业发展的资金增长有限。而与此同时,在中低产田改造、农村路桥工程、以及各种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较多的财政资金投入,资金供求矛盾尖锐。二是支农资金投入周期长、风险高与支农资金回收困难的矛盾。农业投资无论是中低产田改造、各种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都要有一个较长的周期才能产生效益,而在此周期内,由于自然灾害、市场变化等因素,使农业投资风险较高,农业投资回收较为困难,造成支农资金投资效益明显低于工业企业和加工企业,造成支农资金投入大与效益不保证的矛盾。
  六个难点:一是农村产业发展缓慢。目前农业在产业化、市场化和外向化方面,与先进地区有较大的差距,龙头企业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不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弱,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迟缓,民营企业发展不充分,财政支持农村建设资金有限。二是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基础设施大部分在六、七十年代初期建成,年久失修,出现了库底和坝体渗漏、渠道阻塞,影响了农田用水和经济作物生长。三是村级债务沉重。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出现了旧的债务不去,新的债务又来。四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民收入水平低、增长缓慢,不利于农民生活改善和扩大生产性投放。五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压力较大。当地就业容量有限、外出打工权益受到侵害,城镇定居缺乏经济支撑等困难,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六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在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相对滞后。
  三、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着力支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落后面貌,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准确把握财政政策,争取新农村建设更多的资金、政策。发挥财政部门涉及面广、信息灵通的职能优势,准确把握上级财经政策的实质和走向,紧密结合县情实际,提出对策和措施,争取多的政策倾斜。同时,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用足用好省、市帮扶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共争取上级在项目和资金上予以倾斜,确保得到上级更多的政策性投入。
  (二)创新投资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建设新农村,投入是关键,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通过建立“各级政府出一点、涉农资金捆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政策优惠让一点”的融资模式,不断拓宽新农村建设的投资渠道。财政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解决农村水、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解决单家独户不好办也办不了的这些事情,有效激活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同时,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新农村建设,主动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搞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防止产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改变投资方式,提高资金效益。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行政计划运作的做法,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的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更多地依法、依规采用补助、贴息、奖励、风险补偿、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政策工具和激励措施,支持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把资金物资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改变过去政府资金拨付办法,在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上,采取“统一扶助标准、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奖代补、农民自主建设”的新模式,加大实物补贴的比重,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改变过去支农资金撒胡椒面的做法,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各类支农资金,集中有限资金分类分步投入重点项目、重点乡村、重点自然村。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一是发展优势产业。依托本地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优势产区,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检测、认证,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品牌农业,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二是支持科技兴农。支持农业科技进步与推广,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的关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良种及农业科技推广,不断增强科技对现代农业的支撑能力。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四是推进节约型农业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节水灌溉、农村沼气等建设,努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型生态农业。
  (五)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为契机,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支持。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逐步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一是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型水利骨干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把村村通自来水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点工程,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该项建设,努力实现上级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力度,支持土地集中连片开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改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三是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促进农村文化科技事业发展。四是财政对公益事业的投入项目,全部采取政府采购形式,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以完善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目前,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是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一是继续支持“技能扶贫”计划,完善管理运行制度,逐步建立起严密、透明、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确保“技能扶贫”工伤惠及更多的贫困家庭。二是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严格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的管理模式,切实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基金。同时,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按照上级规定的参合农民人年筹资不低于40元的标准,在争取省市以上配套资金到位,足额安排县级配套资金,确保新农合网络系统健康平稳运行,使广大参合农民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三是完善以财政为主的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将五保供养经费作为“硬性支出”列入预算,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村级经费补助资金,优先用于五保供养,确保供养资金足额落实。四是是加快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制定相应的项目与资金监督考核办法,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确保高效、优质地完成改造任务,为基本实现集中供养奠定条件。五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继续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农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及时报销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报销后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确保其待遇不低于当地农民平均生活水平。
  (七)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为目标,加大财政扶持。一是财政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对粮食的耕地改造、农田水利、农村道路、仓储设施等建设予以支持,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二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商品率。三是继续加大对粮农的直补力度。严格落实对农民粮食直补、良种直补、购置农机直补和成品油补贴,加大对农民生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进行奖励力度,让粮农获得更多的实惠,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八)积极实施阳光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千方百计筹措专项资金,实施阳光培训工程,有计划、分批次、分类别、大规模地培训农民。在资金使用中,层层签订合同,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审计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使阳光工程形成“市场+订单+培训+就业”的运行模式,帮助农民顺利实现由“苦力型”向“技能型”和“智能型”转变。
  (九)规范乡村财务,提高乡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一是完善村财村用乡管、会计集中核算等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分离设置不相容职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制定各项业务规范化的处理程序,保证财政等补助资金的安全和按照规定使用。二是积极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按照财力与事权匹配的原则,继续规范财政体制收入划分。理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扎实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上划、资金统拨、支出控制、票据统管、债务审批”的管理方式,加大对乡镇的财政补助力度,支持乡镇从体制上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三是研究解决镇村债务问题。通过对乡村债务的调研,加强监督,摸清底数,提出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化解。
  (十)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一是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重点开展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二是逐步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在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做到专款专用,对综合考核评审较好的单位,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三是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促进包括项目立项、选择、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四是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把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并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严厉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损失浪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多地、更直接地送给农民。
  大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财政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又是“十一五”乃至今后时期财政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与各乡镇、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编辑: 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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