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报第12期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报第11期
“八抓”20项创新举措
山东省应急厅将开展安全生产异地执法集中行动
山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
地方动态
济南市应急局开展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会议邀请市公安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及长清区、章丘区、南部山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对《预案》进行会审<详细>
青岛多层次全方位夯实“开工第一课”
青岛市多措并举、精准组织好节后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详细>
“山东应急”一线风采
李新科:应急战线上的逆行人
李新科长期工作在应急救援工作一线,10年来参与危化品泄漏爆炸、建筑坍塌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数十次,未发生一起因救援不当造成的次生灾害。<详细>
韩斌:要做就做最好的
疫情防疫中,韩斌以大局为重,勇于担当,视疫情为命令,视责任为使命,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竭尽全力,舍小家顾大家,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一线。<详细>
举报平台
举报指南

一、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98号)等文件要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效填写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

(二)有明确的违法行为(现象、状态)或事故隐患,指出发生在被举报单位的详细地点或部位。

(三)发生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

(四)属于安全生产事项。

二、请准确填写您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我们会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三、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举报投诉的受理范围: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9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省应急厅安全生产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受理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举报事项。

五、奖励发放原则: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鼓励生产经营建设一线的从业人员积极举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19〕44号)等法律法规,举报情况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网络举报

举报内容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举报

如您有紧急、特别紧急的举报投诉信息或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有关问题的咨询请您拨打“12350”安全生产特服电话。